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昭苏县老味斋手抓肉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闫丽琴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54026MACGQ2ML2M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城镇工矿路117号金华园小区1号商住楼5号、6号门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伊昭市监处罚〔2025〕68号
经调查,我局于2025年5月3日和5月23日分别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落实进货查验记录,责改号分别是伊昭市监责改【2025】56号,伊昭市监责改【2025】69号,要求限期整改。于2025年7月28日执法人员对该店再次检查,发现2025年6月18日以后的食用农产品蔬菜、肉等产品未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未记录到进货台账里,当事人进货查验台账里2025年5月6日-6月18日购进的牛肉均无肉类检疫合格证明,2025年6月18日以后购进的牛肉只有一 些零散票据,无法提供肉类检疫合格证明。公示栏粘贴有4张健康证,其中从业人员苏比努尔·阿不都拉,女,26岁,伊尔潘·木扎合买提,26岁,男,巴勒江·加巴依,女,20岁,阿合叶尔克·叶勒也吾,女,19岁均有昭苏镇卫生院全民体检单,无从业人员健康证。
处理意见及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违反本法之规定,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管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罚款:3000元整(叁仟元整)。
3000.00元
昭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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