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仲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连昌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60960054897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铜锣办事处干部集资楼B栋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8-07-25
(2018)渝0116民初6983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重庆仲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方法院公告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8-08
2019-07-04
(2019)渝0116执1118号
袁*与重庆仲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9-06-25
2019-06-05
(2019)渝0116执1365号
买卖合同纠纷
熊**与吴**重庆仲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9-03-27
2018-11-01
(2018)渝0116民初6983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袁*与重庆仲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9311.69元
民事案件
4
2018-12-10
2018-09-25
(2018)渝0116民初8827号
买卖合同纠纷
熊**与吴**重庆仲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小额诉讼案件判决书
376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江津市监企吊字[2026]第006376号
-
经查,你单位2023、2024年度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经现场检查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符合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认定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现决定吊销你单位营业执照。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所在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元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0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1-02-05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