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祥和医院(普通合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泽先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521356365377E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小屯乡市院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方市监处罚〔2026〕66号
经查,大方祥和医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521356365377E,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泽先,主要经营场所: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小屯乡市院村,成立日期:2014年01月10日,办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00032-752242217A1002,有效期自2021年09月12日至2026年09月12日。大方祥和医院属于一级医疗机构,医保报销比例为:甲类项目报销90%。
2025年11月21日,我局接到《大方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大方县妇幼保健院等35家医疗机构相关问题进行移送的函》,2025年12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大方县医疗保障基金综合监管协同信息共享台账(移送市场监管)”对当事人台账上涉及的九个问题有关情况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同一患者,同一天内,收取“持续吸氧”的费用,同时收取“间断吸氧”的费用”,当事人现场提供了1张明细表,记录了共2人次违规收费具体明细,多收金额为21.6+13.5=35.1元,其中医保报销35.1*90%=31.59元,个人自付35.1*10%=3.51元。因该问题涉及的两名患者违规收取费用时间为2023年4月及2023年5月,超本局追溯期限二年,故该项并无违法所得。
二、“同一住院患者同一天收取间断吸氧费用累计超过持续吸氧单日计价标准,应按持续吸氧计费”,当事人当日在系统调取数据时并未发现有两年内违规收费数据,执法人员经核对医保局提供的自动化跑出数据,查询到该收费项目共涉及5名患者,结算时间在2023年3月及2023年4月,超本局追溯
依据《贵州省价格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违反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项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并可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陆拾叁元陆角叁分(¥63.63),上缴国库;
二、处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即罚款陆拾叁元陆角叁分(¥63.63),上缴国库。
以上一、二项共计罚没款壹佰贰拾柒元贰角陆分(¥127.26),上缴国库。
63.63元
大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19
2
方市监处罚﹝2023﹞424号
大方祥和医院(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20521356365377E,成立于2014年1月10日,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泽先,经营范围为: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儿科、妇科专业、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经营场所为: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小屯乡市院村。该医院为2022年年底从上一位老板黄立勋处接转过来,于2023年1月13日变更了执行事务合伙人,将之前的黄立勋变更为张泽先,于2023年2月1日正式营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人):张泽先,性别:女,民族:汉,身份证号:522132********0961,出生日期:1988年11月16日,家庭住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鸭池镇干海子村翰林苑13幢2-22-3号。 被委托人:胡言中,性别:男,汉族,身份证号:522422********2015 ,出生日期:1994年10月06日,年龄:29岁,文化程度:本科。现在是大方祥和医院(普通合伙)的副院长,电话:16686963383。 2023年10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就大方祥和医院(普通合伙)进行检查,在该医院第一层化验室进门后左侧靠墙处的办公桌上发现一台处于通电状态的电解质分析仪,该电解质分析仪背面铭牌,铭牌信息为“产品名称:电解质分析仪,型号/规格:IMS-972Popular,产品编号:E28056818,生产日期:2018年06月07日,使用期限:5年,输入功率:120A,电源电压:AC220V±22V,电源频率:50Hz±1Hz,技术要求编号:粤械注准20162400872,产品注册证号:粤械注准20162400872,生产许可证号:粤食药监械生产许20010297,生产企业名称:深圳市希莱恒医用电子有限公司,生产地址:中国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大道兴华工业大厦7栋3B南侧,联系方式:0755-26855736,邮编:518066”。 上述电解质分析仪已超过使用期限135天,系当事人于2022年年底从上一老板处接转医院时同时接转过来的,结转的价格为2000元。接转时上一老板只给该医院一本说明书,无其他随机资料,这台仪器自接转医院后一直放在该医院的化验室内正常使用,该医院使用上述过期电解质分析仪共做了12份电解质检验报告。 医疗机构是医生使用医疗器械等技术手段了解患者病因的主要阵地,也是治病救人,救死扶伤的阵地,超过使用期限的医疗器械难以确保其检验结果准确性,因此医疗机构使用过期医疗器械存在误判患者病情的隐患,可能直接影响患者身体健康。 据当事人称患者做电解质检查主要是通过检查血钙、血钠、血钾、血氯等,判断患者血液中是否存在电解质紊乱、酸碱失衡,为医生评估、诊断、治疗疾病提供相应的依据。通常需要做这一项目的为患有严重腹泻呕吐、四肢抽搐等症状的患者。 本案货值金额为其接转上述电解质分析仪的价格2000元,违法所得为使用上述过期医疗器械电解质分析仪开展检查的次数乘以每使用一次所收取的费用=12次×17.6元/次=211.2元。 本案在调查过程中,当事人的委托人胡言中一直积极配合我局执法人员调查。 本案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罚款2.0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20000.00元
大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