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瑜兴记餐饮文化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罗刚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2078818443H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兴华东路39号13-2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涪陵市监处字(2023)576号
经查:2013年9月25日,当事人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大型餐馆(含凉菜、生食海产品、冷热饮品制售;不含裱花蛋糕)经营活动。2023年8月8日,当事人与贺某某签订《瑜兴记大饭店宴席确认书》,确认宴席日期为2023年8月18日,宴席标准:中午20桌,538元/桌;晚上288元/桌。之后,当事人按以上标准准备寿宴相关食品备用,期间贺某某将预订的20桌减至18桌。宴席每桌有小吃2份(银耳汤等)、水果1份、酱香鸭1份、喜沙肉1份等菜品(具体菜品见菜单)。2023年8月18日中午,当事人将菜单菜品陆续端上桌供贺某某宴请的客人食用,在此期间,贺某某发现当事人经营的宴席中有1桌的喜沙肉(1份)中有1只蟑螂(已蒸熟),有1桌的银耳汤(1份)碗边有1只苍蝇。当事人实际为贺某某举办中午宴席28桌,共计15064元。贺某某举报此事后,当事人与贺某某协商,赔偿贺某某2064元。当事人销售混有异物的喜沙肉1份和银耳汤1份,价格均为18元|份,合计违法金额36元。2023年8月18日,当事人被举报被本局查获。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65000.00元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