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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信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洪文祥注册资本:6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4010035322005X0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天智路20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12
(2025)赣1002民初9264号
民间借贷纠纷
胡**
安徽信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张*,洪**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2
2023-10-11
(2023)皖0181民初7727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姜**
安徽信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巢湖市人民法院
3
2023-08-02
(2023)皖0104民初382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刘**
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段**,安徽信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4
2023-03-09
(2023)皖01民终229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刘**
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段**,安徽信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3-03-03
(2023)皖01民终229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刘**
段**,安徽信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2-09-22
(2022)皖0191民初8116号
劳动争议
陶**
安徽信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7
2022-09-09
(2022)皖0104民初1010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刘**
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段**,安徽信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8
2022-09-06
(2022)皖0191民初8116号
劳动争议
陶**
安徽信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9
2021-06-18
(2021)皖0104民初123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刘**
安徽信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10
2020-07-15
(2020)皖0111民初8088号
民间借贷纠纷
李**
安徽信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洪**,刘**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7-18
2022-06-15
(2022)皖0103财保525号
财产保全
金*、洪**等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1462536.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2
2021-12-28
2021-07-09
(2021)皖0191执2315号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张**、安徽信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128288.28元
执行案件
3
2021-06-22
2020-03-19
(2020)皖0191财保44号之一
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黄**、安徽信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其他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05-11
2021-01-12
(2021)皖0191执135号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袁**、安徽信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民事裁定书
25884.00元
执行案件
5
2020-11-20
2020-08-31
(2020)皖0111民初8088号之一
民间借贷纠纷
李**与刘**、安徽信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11-20
2020-06-04
(2020)皖0111民初8088号
民间借贷纠纷
李**与刘**、安徽信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7400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20-02-17
2020-01-21
(2020)皖0191财保44号
其他民事
黄**与安徽信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徐**等其他民事裁定书
909866.7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8
2019-12-09
2019-12-06
(2019)皖01民特483号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安徽信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沈**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皖合环﹝瑶﹞罚﹝2025﹞02号
合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2月28日对安徽信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YH202408号地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在地块内进行土方作业。我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项目内使用的一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机械型号为DX55-9C发动机型号为4TNV94L-BVDBCC排放阶段为国Ⅲ机械编码:DXCCEABAAK0030114的挖掘机排气烟度超过《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排放限值要求。
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伍仟圆整。
5000.00元
合肥市生态环境局
2025-05-2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4-28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合肥市高新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