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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洋县聚友屋农庄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许成华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0822MA4D2LAK1M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沙洋县五里铺镇两河村七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沙洋市监处罚〔2026〕49号
当事人于2025年上半年(1-6月份具体时间不祥)在荆州某公司业务员送货上门时,购进的该批次食品原材料“皇冠辣椒酱”共1桶。以100元/桶的价格购进。后将其在该场所操作间内用于中、晚餐热食类菜品制作,在炒菜过程中(其菜品包括辣椒肉丝、炒鸡块,鱼类等荤菜品)加入其“皇冠辣椒酱”热食类食品制售后供消费者进餐食用,共食用9.16kg,现已食用完。截止案发,该白色塑料桶内装有剩余的10.84kg 食品原材料“皇冠辣椒酱” 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在该桶“皇冠辣椒酱”超过保质期限后,至案发当日(2026年3月30日),已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材料“皇冠辣椒酱”用于热食类食品制售。因当事人未能提供该桶“皇冠辣椒酱”超过保质期后,用于热食类食品制售过程中使用的具体销售菜品品种及数量具体明细台账。并无法计算已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材料“皇冠辣椒酱”经热食类食品制售后的相关菜品数量明细。本案故无法计算货值金额及违法所得。本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4月8日对该场所进行复查,现场抽查的食品当事人能提供购进票据及供货商的营业执照,操作间内防鼠设施已整改。2026年4月9日,本局执法人员对本案扣押的超保质期的10.84kg“皇冠辣椒酱”已销毁。...[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5000元。
5000.00元
沙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06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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