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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城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民军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21226MA71X13N01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陇南市礼县城关镇滨河路水文站3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礼)市监罚〔2026〕19号
通过调查取证,法定代表人:赵民军,登记注册市场经营主体名称为“陇南城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地址:礼县城关镇滨河路水文站3楼(近期搬迁到:礼县城关镇绿地旺仔湾1栋1单元202室)。我局执法人员在接到西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违法线索移交我局后,与举报人取得联系,于2026年4月13日收到举报人邮寄证明材料,2026年4月16日向被举报企业“陇南城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送达了《询问通知书》(礼市监询通〔2026〕19号),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不能提供“陇南城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甘肃澜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的认定资质和证书,对标示委托“陇南市凯信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KX/HJ(检)202402901-1,KX/HJ(检)202402901-2,KX/HJ(检)202502221-1共3份《检测报告》也不能提供原件,当事人在执法人员制作的《现场笔录》上签字盖章对现场检查结果进行了确认。2026年4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与西和县康瑞精神康复医院取得联系后,前往西和康瑞精神康复医院,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后,对委托代理人作了询问调查,并对医院与“陇南城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2024年、2025年的《污水处理站技术服务合同》履行情况调取复制了银行支付凭证,经调取银行支付凭证,西和康瑞精神康复医院分别于:2024年6月29日、2024年12月19日,2025年5月9日,2025年11月29日,分4次向“陇南城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甘肃澜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共支付人民币202480.00元(大写:贰拾万贰仟肆佰捌拾元整)的污水处理费,已履行了《污水处理站技术服务合同》应该支付的协议款项,西和康瑞精神康复医院对“陇南城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甘肃澜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交付的编号:KX/HJ(检)202402901-1,KX/HJ(检)202402901-2,KX/HJ(检)202502221-1共3份伪造《检测报告》也称概不知情。2025年11月01日“陇南城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西和康瑞精神康复医院”提交了《公司变更通知函》将“陇南城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甘肃澜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变更通知函》载明原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2026年4月23日“陇南城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全权委托代理人到我局接受询问调查,承……
对陇南城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 1.罚款:金额3000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30000.00元
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