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宝鼎山陵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袁艳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4230615890908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里山乡五山村委会六组(大公山)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17
(2025)云0423民初280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海支行
通海宝鼎山陵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袁*
通海县人民法院
2
2025-12-08
(2025)云0423民初280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海支行
袁*,通海宝鼎山陵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通海县人民法院
3
2025-01-24
(2024)云0423民初258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湖北给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通海宝鼎山陵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通海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09-26
2018-08-03
(2018)云0423行审5号
通海县国土资源局、通海宝鼎山陵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2
2017-12-21
2017-09-04
(2017)云0423行审6号
通海县国土资源局、通海宝鼎山陵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玉税稽罚﹝2026﹞1号
其他违法,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扣缴义务人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
决定对你公司上述偷税行为造成少缴税款8,333,687.20元(营业税388,923.09元,增值税3,882,210.17元,营业税附征城市维护建设税19,446.19元,增值税附征城市维护建设税194,110.51元,企业所得税3,848,997.24元)处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金额4,166,843.97元(其中营业税194,461.57元,增值税1,941,105.24元,营业税附征城市维护建设税9,723.13元,增值税附征城市维护建设税97,055.39元,企业所得税1,924,498.64元)。 (二)你公司2017年5月后至2022年支付职工职工工资薪金、借款利息和股东分红时,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属于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对你公司应扣未扣税款的行为应予处罚,考虑到检查期间,你公司配合检查、调查,协助税务机关与纳税人沟通协调,追回税款,你公司补扣补缴入库工资薪金、借款利息个人所得税128,009.54元,辅导股东自行申报入库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2,555,900.00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修订发布<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2024年第1号)第45项第1档之规定,决定对你公司处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5,018,890.20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金额2,509,445.10元。你公司以上违法行为自2023年2月以前均连续进行,同年5月被纪监部门发现,因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八十六条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之规定,对你公司存在的上述违法行为责令改正。
2509445.10元
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6-01-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