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广旭石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吕进步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583MA2XRDGQ8K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朴三村铁场弯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4-07
(2022)川0106民初272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安市广旭石材有限公司
中铁二局集团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2
2021-10-27
(2021)京0108民初3236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安市广旭石材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长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应急罚﹝2024﹞105号
1.2024年8月7日我单位检查发现南安市广旭石材有限公司正在吊装作业的工人杨小波、李涛未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违章作业,该公司未为其二人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以上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经责令已当场整改;2.南安市广旭石材有限公司树脂、固化剂等化学品临时存放点存在易燃易爆危险因素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烘干线电气控制盒存在触电危险因素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属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以上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经责令已按期完成整改;3.南安市广旭石材有限公司刷胶区一处电气开关盒保护盖缺失未及时维护保养,不符合《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第5.1.2条的规定“标称电压超过交流方均根值25V容易被触及的裸带电体,应设置遮栏或外护物。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代码﹞》GB4208规定的PXXB级或D2X级。为更换灯头、插座或熔断器之类部件,或为实现设备的正常功能所需的开孔,在采取了下列两项措施后可除外:设置防止人、畜意外触及带电部分的防护设施;在可能触及带电部分的开孔处,设置“禁止触及”的标志。”,属未维护保养安全设备,以上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经责令已按期完成整改。
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25000元﹞的行政处罚
25000.00元
南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4-09-30
2
南消行罚决字﹝2024﹞第0044号
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罚款人民币捌仟柒佰元
8700.00元
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安大队
2024-05-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