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化县祥融摩托车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百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30825MA0F32G478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安州街道东街商贸城底商由南向北第二间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隆市监处罚〔2025〕9号
3月11日,执法人员按照市局对电动自行车检查文件要求,对位于隆化县安州街道东街商贸城底商的隆化县祥融摩托车行进行了检查,检查当时发现,当事人经营的整车编码为779422535911928的电动自行车,装了6块雅迪华宇牌石墨烯3代Plus电池,型号为12V23ah,6-DMF-23,冠能系列专用石墨烯铅酸电池。而该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载明的电动车额定电压(V)为48,蓄电池生产企业为超威电源集团有限公司,蓄电池容量(Ah)为12,蓄电池型号为6-DZF-12。当事人经营的电动自行车存在加装电池的行为,执法人员全程进行了录像,对检查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
罚款0.3000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0.0600万元
3000.00元
承德市隆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15
2
隆市监处罚〔2024〕181号
事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标准和要求的产品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第二款“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属涉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标准和要求的产品。
罚款0.1800万元
1800.00元
承德市隆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