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黑龙江省华辰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拜泉第二分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于焕杰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230231MA195Y090X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拜泉县金域时代购物广场(群英社区十五委)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拜市监处罚﹝2024﹞148号
按照拜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市、县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计划,拜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抽样检测机构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对黑龙江省华辰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拜泉第二分公司经营的圆茄子进行了抽样,经齐齐哈尔市检验检测中心检验,该批圆茄子的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5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编号:XBJ24230231250336250)送达黑龙江省华辰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拜泉第二分公司。同时,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店经营的同批圆茄子;生鲜处长蔺丽梅当场出示了上级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该批圆茄子的进货票据、圆茄子种植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圆茄子的快检检测报告。2024年5月21日,经局长批准,立案调查。
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0.00元
齐齐哈尔市拜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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