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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瑞合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田秀敏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0203MA1BN4U574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奕人花园小区21号楼00单元01层06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2-22
(2022)黑0203民初38号
物权保护纠纷
高**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分公司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
2
2022-02-22
(2022)黑0203民初37号
物权保护纠纷
杜**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分公司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
3
2022-02-22
(2022)黑0203民初36号
物权保护纠纷
孙*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分公司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5-15
2020-01-14
(2019)黑0203民初2631号
物权保护纠纷
高**与齐齐哈尔市恒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瑞合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齐建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9号
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消防设施类别1类
2025年12月24日,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在举报投诉核查中,发现黑龙江瑞合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奕人花园小区21号楼00单元01层06号,法定代表人:田秀敏)负责的奕人花园小区27号楼消火栓无水。
1.00元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6-01-16
2
齐建市监处罚〔2026〕2号
黑龙江瑞合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复收取垃圾清运费。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黑龙江瑞合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证明当事人是我辖区经营主体,具有合法主体资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身份; 3、现场检查笔录1份,共计3页,证明现场检查情况; 4、《奕人高层物业服务合同》,共计13页; 5、《齐齐哈尔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共计1页; 6、《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 7、未收取垃圾清运费明细,共计3页; 8、第1次询问笔录一份,共计5页; 9、第2次询问笔录一份,共计4页; 10、物业公司提供奕人小区21-27号楼总户数及交纳费用情况及立案前交纳费用情况; 11、物业公司提供奕人小区21-27号楼住户信息及交费明细,共计50页; 12、返还垃圾清运费票据,共计257页。
黑龙江瑞合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复收取垃圾清运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之规定,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六)项的重复收费的违法行为。
1944.00元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06
3
齐建消行罚决字〔2024〕第0010号
黑龙江瑞合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2024年1月26日,我大队监督员在进行举报投诉核查时发现,黑龙江瑞合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的奕人花园小区23号楼室内消火栓无水,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10000.00元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1-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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