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和海水淡化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崔有贵 | 注册资本:8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6660308377X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4-11
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2
2023-02-17
(2022)津0116民初39581号
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众和海水淡化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3
2023-01-12
(2022)津0116民初39581号
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众和海水淡化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4
2022-12-27
(2022)津0116民初17274号
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广东闻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众和海水淡化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5
2022-12-14
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6
2022-12-13
(2022)津0116民初17274号
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广东闻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众和海水淡化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7
2022-11-25
(2022)津0116民初17274号
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广东闻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文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众和海水淡化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8
2022-11-17
(2022)津0116民初17274号
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广东闻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众和海水淡化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9
2022-08-24
(2022)津0116民初17274号
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广东闻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众和海水淡化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10
2022-07-28
(2022)津0116民初17274号
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广东闻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众和海水淡化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8-10
2023-07-19
(2023)新2327民初143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众和海水淡化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05-26
2021-03-15
(2021)津02民初196号
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环亚(广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众和海水淡化工程有限公司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04-20
2021-01-25
(2020)津0116执9852号之三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东方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众和海水淡化工程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1-02-23
2020-12-03
(2020)粤1971民初19860号
承揽合同纠纷
广东闻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众和海水淡化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0-10-27
2020-09-23
(2020)津02破申107号
合同纠纷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众和海水淡化工程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破产民事裁定书
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
6
2019-12-10
2019-10-18
(2019)津0116民初33674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东方泵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众和海水淡化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6-01-13
2016-01-13
(2015)滨功民初字第501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北京万通鼎安国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与众和海水淡化工程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6-01-13
2016-01-13
(2015)滨功民初字第504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北京万通鼎安国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与众和海水淡化工程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6-01-13
2016-01-13
(2015)滨功民初字第506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北京万通鼎安国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与众和海水淡化工程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6-01-13
2016-01-13
(2015)滨功民初字第500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北京万通鼎安国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与众和海水淡化工程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市监保工处罚〔2024〕30号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吊销营业执照
-元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