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城建龙矿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贾琼 | 注册资本:10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308271091218503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宽城县碾子峪乡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19
(2024)冀0827民初323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昌凯马有限公司
宽城建龙矿业有限公司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
2024-12-12
(2024)冀0827民初3178号
劳动争议
宿**
宽城建龙矿业有限公司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3
2024-02-28
(2024)冀0803民初461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贾**
宽城建龙矿业有限公司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
4
2023-03-21
(2022)冀0827民初3850号
恢复原状纠纷
碾子峪乡沙窝店第二村民组
宽城建龙矿业有限公司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5
2022-11-23
(2022)冀08民特118号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宽城建龙矿业有限公司
韩*
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2-07-21
(2022)冀0827民初1194号
运输合同纠纷
宽城顺泰运输有限公司
宽城建龙矿业有限公司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7
2022-06-21
(2022)冀0827民初1628号
劳动争议纠纷
赵**
宽城建龙矿业有限公司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8
2021-08-17
(2021)冀08民终2342号
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纠纷
宽城建龙矿业有限公司
x**
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1-08-17
(2021)冀08民终2342号
物件损害责任纠纷
宽城建龙矿业有限公司
张**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1-06-24
(2021)冀0827民初1395号
劳动争议
赵**
宽城建龙矿业有限公司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14
2021-09-18
(2021)冀08民终2342号
物件损害责任纠纷
宽城建龙矿业有限公司、张**物件损害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06-29
2021-06-24
(2021)冀0827民初1395号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赵**、宽城建龙矿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05-12
2020-04-08
(2020)冀0827民初50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才**与宽城建龙矿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9-11-14
2019-10-29
(2019)冀0827执1045号
不当得利纠纷
宽城建龙矿业有限公司、王**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19-04-08
2019-02-15
(2019)冀08民终134号
不当得利纠纷
宽城建龙矿业有限公司、新时代辽科(阜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宽城分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50000.00元
民事案件
6
2018-12-17
2018-11-20
(2018)冀0827民初3102号
不当得利纠纷
宽城建龙矿业有限公司与新时代辽科(阜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宽城分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18-03-26
2018-03-23
(2018)冀0827民初132-1号
不当得利纠纷
宽城建龙矿业有限公司与新时代辽科(阜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宽城分公司、王**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8-03-26
2018-03-23
(2018)冀0827民初132-2号
不当得利纠纷
宽城建龙矿业有限公司与新时代辽科(阜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宽城分公司、王**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8-03-26
2018-01-09
(2018)冀0827民初132号
不当得利纠纷
宽城建龙矿业有限公司与新时代辽科(阜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宽城分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6500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17-12-21
2017-12-12
(2017)冀0827民初3264号
不当得利纠纷
宽城建龙矿业有限公司与新时代辽科(阜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宽城分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冀承﹞应急罚﹝2025﹞调查11号
2024年12月14日12时45分左右,宽城建龙矿业有限公司豆子沟铁矿井下75m水平斜坡道底部穿脉巷和75m脉外运输巷及通往放矿溜井巷道的交岔处发生冒顶片帮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20万元。宽城建龙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外包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检查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宽城建龙矿业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参照《河北省应急管理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2024年)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四十一条较重裁量幅度的情形,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00元
承德市应急管理局
2026-02-06
2
冀0827交罚罚决字〔2024〕247号
2024年7月25日宽城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四中队人员张军宝(执法证号03080717026)、李立娟(执法证号03080717052)等人对宽城建龙矿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向该矿业公司负责人出示执法证件后展开调查。企业出具,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执法人员对宽城建龙矿业有限公司过磅房检查,发现2024年7月22日冀B01939D为51.1吨并拍照取证,执法人员立即对被委托人及过磅员进行询问。通过询问被委托人袁书丽、过磅员才艳伶承认2024年7月22日宽城建龙矿业有限公司放行违法超载货运车辆冀B01939D驶出其经营场所。以上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磅单书证为证。
处10000元罚款
10000.00元
宽城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4-07-25
3
(冀承宽)应急罚〔2024〕矿山2-1号、(冀承宽)应急罚〔2024〕矿山2-2号
2024年4月12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对宽城建龙矿业有限公司豆子沟铁矿进行了督导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井下动火作业时间与动火操作人员、监护人员在井下停留的时间不符”、“安全门与提升机未实现连锁”、“矿井-30中段掘进工作面未在距离回风出口5-10米回风流中设置一氧化碳或二氧化氮传感器,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主要通风机未安设开停传感器,-30中段掘进工作面开停传感器状态异常”、“未按规定更新矿区地形地质图、水文地质平面图,未按规定更新相邻采区或矿山与本矿山空间位置关系图”、“矿井主要排水系统供电的两路6kV电源取自地面35kV变电站的同一段(Ⅱ段)母线”、“承包宽城建龙矿业有限公司豆子沟铁矿采掘施工作业的的承德滨达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配备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支柱工、井下电气作业工、安全检查工只有1人,数量不能满足工作要求”等重大事故隐患。
企业罚款人民币罚款人民币肆万玖仟元、主要负责人罚款人民币贰万玖仟元
78000.00元
宽城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4-05-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