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盛赛缤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蒋跃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30100MA4R28LB52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雷锋街道真人桥村雷冲组43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税三稽罚﹝2025﹞205号
你单位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0份,价税合计5639834.6元,应定性为虚开发票。查证如下:你单位为走逃(失联)企业,公司及相关人员均查无下落;无实际生产经营场所,不存在实际生产经营活动;银行账户信息虚假,无资金交易信息;虚开发票特征明显,领票突击开具;虚假申报规避检查。你单位上述行为,系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构成虚开发票。上述违法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表、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 税务登记变更清册查询,电话查询记录等;直接送达回证,公告送达图片;发票领购情况,开具增值税发票信息查询;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查询情况及相关资料;现场笔录,现场检查照片; 申报情况查询记录等资料。二、处罚决定
单位虚开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5639834.6元,处以罚款300000元。
30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5-04-3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9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
2024-07-08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3
2023-07-12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4
2022-07-21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5
2021-07-15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6
2020-07-17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