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梁奥食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姚永强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10106MA1KEMLY53 | 所属地区:上海市 |
| 企业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安业路31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静处〔2023〕062023000550号
当事人于2022年10月15日从上海应恩连食品有限公司以8元/500g的价格进购“飞旺”牌大辣条、“飞旺”牌大辣棒、“飞旺”牌臭干子、“众和鑫”牌轻咸芝士蛋糕各2.5kg,并放置于货架上对外进行销售。2023年04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查见上述“飞旺”牌大辣条、“飞旺”牌大辣棒、“飞旺”牌臭干子、“众和鑫”牌轻咸芝士蛋糕均已过保质期限,当事人仍放置在货架上进行销售。截止案发之日,当事人共售出“飞旺”牌大辣条650g、“飞旺”牌大辣棒900g、“飞旺”牌臭干子850g、“众和鑫”牌轻咸芝士蛋糕950g,其中销售已过保质期限的“飞旺”牌大辣棒200g,货值金额为人民币4.8元,违法所得为人民币1.6元;“众和鑫”牌轻咸芝士蛋糕150g,货值金额为人民币2.94元,违法所得为人民币0.54元。上述过期食品货值金额共计人民币7.74元,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2.14元。2023年4月11日,当事人将剩余未出售“飞旺”牌大辣条、“飞旺”牌大辣棒、“飞旺”牌臭干子、“众和鑫”牌轻咸芝士蛋糕,作自行销毁处理。
没收违法所得0.000214万元,罚款1.000000万元
10000.00元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