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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镇县安顺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5裁判文书 6行政处罚 4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胡东林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403230952102615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湖沟镇镇政府一楼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9-22
(2022)苏0115民初1201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南京鹤宁物流有限公司
固镇县安顺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程**,王**,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诺金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2
2020-11-10
(2020)苏0321民初536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固镇县安顺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翟**,车好多汽车销售(江苏)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中银财产保险有限供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
丰县人民法院
3
2020-05-08
(2020)苏0116民初108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固镇县信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固镇县安顺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4
2020-05-08
(2020)苏0116民初108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胡**,胡*,胡**,宋**
恽**,固镇县信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固镇县安顺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5
2020-05-08
(2020)苏0116民初108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胡**,宋**,胡**,胡*
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恽**,固镇县信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固镇县安顺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王*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7-31
2025-06-18
(2025)皖1126民初322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代**与陈**、固镇县安顺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25953.87元
民事案件
2
2025-06-17
2025-04-27
(2025)皖1302民初338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蒋**、厉**等与固镇县安顺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191419.05元
民事案件
3
2021-02-03
2020-12-17
(2020)赣07民终453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市老边支公司、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0-11-26
2018-05-08
(2018)赣07民终106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8-08-21
2018-01-16
(2017)粤0306民初2846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固镇县安顺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与武**、深圳市联海物流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8-05-30
2018-02-22
(2018)皖0321民初20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南京先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韦*等与陈*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2024.63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皖淮北交执罚﹝2026﹞2600450号
固镇县安顺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C84660)
罚款贰仟伍佰元整
2500.00元
淮北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06
2
皖蚌固交罚﹝2025﹞1000280号
固镇县安顺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皖CA1626)
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固镇县交通运输局
2025-11-20
3
J370403202400191
2024年03月13日 03时50分,车牌号为皖C67030(黄色)皖LT923挂(黄色)的车辆行驶至S238刘桥处的S238(双向)K78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实际车货总重为53.4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4.400吨。执法人员李海山****、张培杰****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固镇县安顺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明:李浩的《询问笔录》一份、《陈述申辩书》一份,《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一份,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固镇县安顺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4-05-11
4
J370405202400072
2023年06月22日 06时57分,车牌号为皖C67030(黄色)、皖LT923挂(黄色)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省道S231K345+400M李山口检测点处的S231(双向)K345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4.82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5.820吨。执法人员刘延宏****、高杨****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固镇县安顺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附: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权利。违法行为证据材料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一份、《陈述申辩书》一份、固镇县安顺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委托书》、《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等证据予以支持。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当事人放弃了陈述申辩权利。经调查认定固镇县安顺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存在“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罚款贰仟伍佰元整
2500.00元
枣庄市台儿庄区交通运输局
2024-05-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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