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汇盈烟酒茶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志德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2730MAAK2PJJ92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龙里县谷脚镇双龙镇商业街65号楼1-3、1-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龙市监处[2023]67号
经查,经销商上门推销时,当事人购进18瓶飞天茅台散装酒,经销商免费赠送2瓶,共20瓶,案发时销售了1瓶剩下19瓶;购进了6瓶飞天散酒,案发时销售了1瓶剩下5瓶。飞天茅台散装酒和飞天散酒购进价格都是20元/瓶,销售价格都是30元/瓶。当事人从经营场所旁餐馆就餐顾客处购进外包装显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出品的遵义1935酒2瓶,购进价格600元/瓶,销售价格1200元/瓶。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授权在上述白酒上使用飞天茅台、飞天商标信息,当事人销售飞天茅台散装酒和飞天散酒,侵犯了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商标第10195572号、第284519号专用权。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飞天茅台散装酒和飞天散酒的有效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材料。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上述遵义1935酒不是该公司产品,当事人销售产品以假充真。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飞天茅台散装酒和飞天散酒违法行为违法金额为: 20*30+6*30=780元;遵义1935酒以假充真的违法行为货值金额:1200*2=2400元,无违法所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龙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执法证复印件1份,证明执法人员具有执法资格。
2.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诉书1份、授权委托书1份、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茅台商标(284519)注册变更续展证复印件1份、飞天商标(10195572)注册变更续展证明复印件1份,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产品鉴定表1份。证明案件来源情况。
3.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取得的《现场笔录》1份、实施行政强制决定书1份、送达回证1份、办案人员对当事人取得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事实及销售产品以假充真的事实。
4.由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具备合法经营主体的事实。
5.由当事人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者身份情况。
6.《龙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有关商标侵权案件的请示》(龙市监呈〔2023〕8号),《黔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有关商标侵权案件的答复》(黔南市监复〔2023〕1号),证明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事实。
以上通过当事人取得的证据经当事人签字盖手印确认,并经执法人员确认属实,能够充分证明当事人销售侵犯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商标第10195572号“飞天”、第284519号“茅台”专用权商品违法事实及销售遵义1935酒以假充真的违法事实。
罚款0.222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220.00元
黔南州龙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