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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汇龙镇东海网吧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彩红注册资本:5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3206816617664254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汇龙镇公园北路1212号二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启市监处罚〔2025〕X00290号
经查,当事人店内有大厅及多个包间,不同区域的微型计算机配置不同,其中大厅、五联黑1、对战区1,合计30台微型计算机属于同一批次,该批次微型计算机内电源型号为:战斧750PLUS 220Vac 6A 47-63Hz,额定功率:650W;Q850峰值850W,交流输入电压150V,电流4A,频率50Hz;网驰750,交流输入220Vac,5A,50Hz,额定功率650W;战斧500,交流输入220Vac,5A,50Hz,额定功率400W。其余37台微型计算机为同一批次,其电源型号为战刀EX650W,交流输入200-240Vac,50-60Hz,10A额定功率650W。 上述67台微型计算机是当事人于2024年12月6日从南通宁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购进零配件并自行组装的。具体零配件型号和价格为:显卡GT750(230元/片)、CPU I3 9100F(100元/片)、内存(100元/根)、主板H310(90元/块)、电源及机箱(免费赠送),每台微型计算机货值价格为520元,当事人共购进70套微型计算机的零配件,实际用于经营的微型计算机为67台,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经强制性认证的微型计算机货值金额为34840元。因产品迭代零配件更新较快,且上网服务中包含提供高速网络、微型计算机、外设(显示器、键盘、鼠标、耳机等)、配备网管及时解决技术问题等,故无法计算当事人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经强制性认证的微型计算机的违法所得。 案发后当事人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2025年9月18日,本局对当事人进行复查,当事人经营场所内用于经营的微型计算机均已取得强制性认证。
综上所述,当事人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经强制性认证的产品的行为,涉嫌违反《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条的规定,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款4000元。
4000.00元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18-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