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林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100158399971Q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井冈山大道新巷18号(第1-3层)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24
(2026)赣1003民初333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
2
2025-12-23
(2025)赣0104民初6024号
劳动争议
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3
2023-12-18
(2023)赣01民终8113号
劳动争议
左**
南昌市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2-12-19
(2022)浙0481民初774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金**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中心支公司,高*,南昌市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海宁市人民法院
5
2022-11-28
(2022)赣0111民初6136号
不当得利纠纷
南昌市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邬*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6
2022-08-18
(2022)浙0481民诉前调751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金**
高*,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中心支公司,南昌市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海宁市人民法院
7
2022-02-17
(2022)赣0102民初5号
劳动争议
左**
南昌市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8
2021-12-07
(2021)赣0102民初3298号
劳动争议
左**
南昌市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9
2021-11-17
(2021)赣0102民初3298号
劳动争议
左**
南昌市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10
2021-07-15
(2021)赣0821民初206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贺*
南昌市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刘**
吉安市吉安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7-12-08
(2017)赣0103民初21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铁路支行
江西博世汽车有限公司,江西天博汽车有限公司,江西省明泰担保有限公司,南昌市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铁路支行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
2017-12-08
(2017)赣0103民初21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铁路支行
江西博世汽车有限公司,江西天博汽车有限公司,江西省明泰担保有限公司,南昌市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铁路支行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10
2022-11-28
(2022)赣0111民初6136号
不当得利纠纷
南昌市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邬*不当得利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2-21
2021-11-25
(2021)赣0102民初3298号
劳动争议
左**、南昌市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01-06
2021-07-15
(2021)赣0821民初206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贺*、刘**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32438.33元
民事案件
4
2021-09-30
2021-09-22
(2021)赣08民终189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南昌市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贺*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1-03-12
2021-01-27
(2021)湘02民终125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南昌市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1-03-02
2020-11-09
(2020)湘0224民初509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原告莲花县长兴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被告南昌市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853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20-12-08
2020-07-08
(2020)赣0802民初1949号
旅游合同纠纷
胡**与江西省井冈山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南昌市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旅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13165.17元
民事案件
8
2020-12-07
2020-09-11
(2020)赣08民终1686号
旅游合同纠纷
江西省井冈山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胡青兰旅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20-07-31
2020-07-02
(2020)赣01民终1391号
劳动争议
左**、南昌市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20-07-27
2019-12-09
(2019)赣0102民初10610号
劳动争议
左**与南昌市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东交罚﹝2026﹞00991号
2026年2月3日9时50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东莞市石排镇黄家壆村工业南路开展执法巡查时,发现当事人聘请的司机裘有方驾驶赣AD1826大型普通客车停靠在上址上客。经查,该车办有道路运输证、包车客运标志牌,有包车合同确认单,核定线路是南昌市至南宁市,车籍地是江西省南昌市;该趟运输是从东莞市石排镇出发,去往云南省丘北县的省际包车客运;被查时,车上载有乘客13人,均在被检查处上车,去往云南省丘北县,其中乘客罗加丽车费400元。当事人使用赣AD1826大型普通客车有客运包车行驶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驾驶员询问笔录、乘客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截图、包车标志牌截图、包车合同确认单复印件、乘客支付车费截图、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序号67),客运包车行驶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第一次被查处,违法行为情节较轻。《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后,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24
2
粤揭惠交罚﹝2026﹞00042号
2026年02月09日15时45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惠来县南环二路东陇路口进行日常巡查,发现当事人南昌市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使用赣AD0766客运包车行驶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行为。以上事实,有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现场照片、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证据为证。以上事实,有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经查询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该当事人该行为在2026年广东省内为第二次被立案查处。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和听证意见。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
1500.00元
惠来县交通运输局
2026-02-10
3
粤汕交罚﹝2025﹞02147号
2025年11月15日10时58分,我局执法人员在汕头G15汕头收费站执法检查发现南昌市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有使用赣AD1826大型普通客车行驶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行为。司机张海明驾驶赣AD1826大型普通客车,经查车上共52名乘客,系参加旅行团潮汕三市游的,乘客均于2025年11月14日在广州上的车,11月17日乘坐该车返回广州,全程未经过江西省南昌市。司机能提供相关证件,运费由旅行社与车属公司结算。当事人该违法行为属本年度第一次被查处,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相关证件及证明、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查询结果截图、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
2025-12-26
4
衢运政罚〔2024〕01J314
2024年4月23日,衢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周鼎、骆仰接到核查举报投诉,在衢州火车站城战西路发现了车号为赣AA9798普通客车有违法嫌疑,涉嫌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其行为涉嫌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衢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04-23
5
金运政罚〔2024〕40J68
2024年3月7日15时20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兰溪市游埠高速路口巡查时发现:庄义政驾驶车号为赣AD1833大型普通客车载运55名乘客从南昌到宁波,赣AD1833大型普通客车无包车合同。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兰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4-03-07
6
金运政罚〔2024〕04J28
2024年2月18日17点42分,金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叶欲明、温剑冲接沪昆高速金华服务区工作人员线索通报,称赣AD1999客车有违法嫌疑,17点53分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后检查发现,余雄强驾驶赣AD1999营运客车,实载乘客50人,从湖南怀化包车到杭州,但现场未能提供包车客运标志牌和包车合同,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认定该车未按规定取得包车客运标志牌。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2024-03-01
7
金运政罚〔2024〕02J51
2024年2月4日12时54分,金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仇勇勤、凌翔在沪昆高速兰溪服务区衢向地段巡查时,发现车号为赣AD1835普通客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赵六书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赵六书驾驶赣AD1835普通客车涉嫌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其行为涉嫌未按规定取得包车客运标志牌。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2024-02-06
8
甬运政罚〔2024〕18J155
2024年1月26日9时0分,余姚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周旭存、吴珍儿在余姚高速道口巡查时,发现车号为赣AE6101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张长松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为南昌到慈溪的省际包车,当时驾驶员为张长松,客运标志牌显示主要途径地无余姚。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余姚市交通运输局
2024-02-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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