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那坡县龙合乡太平洋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爱玲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1026MA5NRPE872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那坡县龙合乡龙合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那市监处罚〔2024〕50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19年5月开始营业,并办理有《营业执照》。2024年4月17日,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时发现,在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货架上摆放有待销售的化妆品:1.“潘婷丝质顺滑去屑洗发露”,净含量:5ml,限期使用日期:20220220,数量:393包;2.“力士娇肤沐浴乳”,净含量:400g,限期使用日期:20230120,数量:2瓶。上述2个品规化妆品均已超过使用期限,且与其他还在使用期限内的化妆品一起混放在货架上待售,货架上也无“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等字样标示提醒消费者。因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未建立购销台账,也无财务账单或其它财务记录,故购进及销售情况按照《财物清单》、《询问笔录》中当事人供述的销售金额计算出涉案物品货值金额为236.3元,上述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均未售出,无违法所得。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潘婷丝质顺滑去屑洗发露”393包和“力士娇肤沐浴乳”2瓶(详见《财物清单》那市监财〔2024〕19号); 2.罚款300.00元整。
300.00元
那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11
2
那市监处罚〔2024〕6号
经查实,2023年5月8日、2023年10月5日,当事人分别从南宁市奥力士百货进购,其中,5号“南孚电池”共购进100粒,7号“南孚电池”共购进500粒,进货价均为2元/粒,销售价格为2.5元/粒。截止至检查之日,共售出“南孚”电池97粒,其余503粒被本局查获。经计算,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电池的违法经营额为1500元。当事人不知道该“南孚”电池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提供供商的营业执照和进货单,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
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南孚电池503粒。
0.00元
那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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