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吉鼎昇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恭李金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302MA6KDKNP20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三宝街道小集镇五联村326国道旁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曲麒处罚〔2026〕89号
2026年3月24日,执法人员接到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检验检测机构存在违规检测问题情况核处的函,到曲靖吉鼎昇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提供了检验日期为2025年12月4日的云D9P262号轻型自卸货车和鄂WCV359号轻型厢式货车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各二份。一份检验结论为合格,一份为不合格。检测人员在对上述车辆初次检测时,发现轮胎存在规格和层级不符情况,通知车主整改后进行再次检测,检测人员没有在二次检测中发现被检车辆存在轮胎规格、层级存在作假情况。曲靖吉鼎昇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编号为251203530002N0401131-2、251203530002N0392095-2,两份检验结论为合格的检验报告。检验过程中未发现车辆轮胎有层级规格烙烫、打磨痕迹。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
1.罚款人民币10000.00(壹万元整)。
1.罚款人民币10000.00(壹万元整)。
10000.00元
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