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湖北超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夏子超注册资本:180.0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1200MABWNX28X6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咸宁市书台街凯阳天娇2-1-802室(自主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通山市监处罚〔2025〕225号
2022年8月9日至2024年5月29日期间,当事人为美团、饿了么外卖平台商户提供删除差评、查询差评、发布好评服务,帮助外卖平台商户提高评分、排名及销量,并收取商户相应的服务费从中牟利。 一、当事人实际经营场所 当事人于2022年8月9日注册成立,登记住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书台街凯阳天骄2-1-802室,2022年8月9日至2023年3月,实际经营场所位于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书台街凯阳天骄2-1-802室;2023年3月至2024年3月,实际经营场所位于湖北省通山县通羊镇鑫达建材竹林路一早餐店二楼;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实际经营场所位于湖北省通山县通羊镇新城电力局对面阿细面馆三楼。 二、违法主体与经营模式 当事人的主要人员组成及职责:当事人主要人员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夏子超;业务员黄亮;数据员夏子超;客服熊聪、江闪;文员陈颖组成。负责人负责公司全面业务;业务员负责招揽有删除差评、查询差评、发布好评需求的商户;数据员负责使用监测软件查询外卖用户信息;客服负责通过打电话赔礼道歉、说好话等软磨硬泡方式或支付好处费方式让用户删除差评、发布好评;文员负责统计当事人员工业绩数据;财务负责出纳和记账。 经营模式:首先由业务员招揽外卖平台上有删除差评、查询差评、发布好评需求的商户,再由数据员把查询出来的用户信息派单给客服,最后客服联系用户让用户自己删除差评、发布好评或把差评信息发给商户让其自己处理。 三、具体操作手法或违法手段 删除差评:首先业务员在美团、饿了么外卖平台上找到有差评的外卖商户提供的电话,冒充美团、饿了么服务商(外卖评价管理公司)工作人员打电话给商户,询问是否有删除差评的需求,若商户有需求并协商好服务价格,让商户主动添加业务员微信,业务员给商户单独建一个微信群,以商户名称为微信群名称,再把数据员、客服、文员拉到微信群;其次数据员让商户将其在外卖平台的账号和密码发到微信群,登陆进入商户外卖平台账户,用监测软件(桔子软件)定位、查询到差评用户的详细信息(包括订单号、订单时间、差评内容、虚拟电话号码等),将提供差评用户信息发到微信群里;微信群里的客服冒充商户工作人员在24小时内拨打虚拟号码给差评用户,以向差评用户赔礼道歉、支付赔偿费(好处费)的方式诱导用户自己删除差评;最后微信群里的文员统计删除差评的数据并以此向商户收取服务费。 查询差评:业务员在美团、饿了么外卖平台上找到有差评的外卖商户提供的电话,冒充美团、饿了么服务商(外卖评价管理公司)工作人员打电话给商户,询问是否有查询差评的需求,若商户有需求并协商好服务价格,让商户主动添加业务员微信,业务员给商户单独建一个微信群,以商户名称为微信群名称,把数据员拉到该微信群;数据员让商户将其在外卖平台的账号和密码发到该微信群,登录进入商户在外卖平台账户,使用监测软件(桔子软件)定位、查询提供差评用户详细信息(包括订单号、订单内容、虚拟电话号码等),数据员把提供差评用户信息发到微信群由商户自行处理差评;文员统计查询差评的数据并以此向商户收取服务费。 发布好评:业务员在美团、饿了么外卖平台商户后台找到商户提供的电话号码,冒充外卖平台服务商(外卖评价管理公司)工作人员打电话给商户,询问商户是否有发布好评的需求,若商户有需求并协商好服务价格,让商户添加业务员微信,业务员给商户单独建一个微信群,以商户名称为微信群名称,把数据员和客服、文员拉到该微信群;数据员让商户将其在外卖平台的账号和密码发到该微信群,登录进入商户在外卖平台账户,查询在该商户下单订餐的用户信息(包括订单号、订单内容、虚拟电话号码等),把用户信息发到该微信群;客服冒充商户工作人员的身份打电话给下单订餐用户,以说好话等软磨硬泡的方式诱导用户发布好评;文员统计发布好评的数据并以此向商户收取服务费。 四、违法所得情况 1.服务费收取标准 删除差评:单平台(美团或饿了么)包月收基础费200元,每条收费15元,不包月每条收费38.8元;双平台(美团及饿了么)包月收基础费300元,每条收费15元,不包月每条收费38.8元;包条300元处理10条。 查询差评:包月每月120元,包季度每季度300元。 发布好评:每条3-5元,最低预收费120元,一次性预付500元送10条、600元送20条;活动期间300元110条、600元225条、1000元370条、2000元800条、4000元1800条。 2.服务费收取方式 2022年8月9日至2024年2月期间,当事人使用夏子超湖北农村信用社2795账户、夏子超微信waimai9001账户、夏子超微信waimai9002账户收取服务费; 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期间,当事人使用夏子超湖北农村信用社2795账户、夏子超微信waimai9001账户、夏子超微信waimai9002账户、黄亮微信W...[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涉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拾万零壹百壹拾肆元贰角柒分(¥100114.27元); 2.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合计罚没人民币壹拾叁万零壹百壹拾肆元贰角柒分(¥130114.27元)。
30000.00元
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