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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鸿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曹宏斌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10594078602757F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渭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地农机市场院内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0-31
(2024)陕0523民初2727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渭南鸿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王**
大荔县人民法院
2
2019-04-16
(2019)陕0423民初123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渭南鸿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泾阳县人民法院
3
2019-04-16
(2019)陕0423民初123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黄**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孙*,渭南鸿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泾阳县人民法院
4
2019-04-16
(2019)陕0423民初123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咸阳天钰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孙*,渭南鸿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泾阳县人民法院
5
2019-03-26
(2019)陕06民终40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荔支公司
刘**,刘**,刘*,吴**,渭南鸿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4-17
(2023)陕0502民初7360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李**
赵**
裁判文书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
2
2024-01-18
合同纠纷
渭南鸿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赵**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2-07
2024-04-15
(2023)陕0502民初7360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渭南鸿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赵**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2300.98元
民事案件
2
2020-12-11
2020-04-10
(2020)陕民申36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荔支公司与刘**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申诉、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09-30
2019-06-21
(2019)陕0523民初1890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渭南鸿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荔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853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0-08-29
2020-07-16
(2020)陕0523民初206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渭南鸿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荔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174036140.00元
民事案件
5
2020-06-30
2019-11-27
(2019)陕0523民初2440号
渭南鸿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荔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15330.00元
民事案件
6
2020-04-28
2020-04-22
(2020)陕05民终502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荔支公司与渭南鸿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78430.00元
民事案件
7
2019-12-19
2019-11-30
(2019)陕0523执1255号
其他案由
渭南鸿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郗**其他案由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19-11-01
2019-10-08
(2019)陕0502民初3947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中心支公司等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1600.00元
民事案件
9
2019-09-25
2019-08-14
(2019)陕7102民初42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喻记红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荔支公司,夏*,渭南鸿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07759.81元
民事案件
10
2019-09-01
2019-08-26
(2019)鄂08民终97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渭南鸿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陕0501交罚﹝2025﹞119号
渭南鸿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所属的陕ED6738道路运输车辆及挂车在2024年12月11日,驾驶员吴浩,装载石子运输时,被交警查获,经渭南局官池超限运输检测站检测,该车为6轴,车货总重为119.00吨,超限70.00吨属超限运输。根据《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道路普通货运企业所属货运车辆运输过程中违法装载导致车货总质量超过100吨的,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渭南鸿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
渭南鸿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所属的陕ED6738道路运输车辆及挂车在2024年12月11日,驾驶员吴浩,装载石子运输时,被交警查获,经渭南局官池超限运输检测站检测,该车为6轴,车货总重为119.00吨,超限70.00吨属超限运输。根据《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道路普通货运企业所属货运车辆运输过程中违法装载导致车货总质量超过100吨的,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渭南鸿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于2025年6月4日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5000.00元
渭南市交通运输局
2025-06-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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