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廖显志注册资本:841408.6154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20100MA1Y9HPJXB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19号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B4栋2层(江宁开发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7-28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谢*,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泗阳县人民法院
2
2026-07-22
(2026)粤0111民初134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文**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广东骏乔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广东骏乔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谭**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3
2026-07-13
(2026)沪0112民初2306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雷**
华金(深圳)安全统筹服务有限公司,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小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孙*,滴滴出行(北京)网络平台技术有限公司,享道出行(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4
2026-07-09
(2026)沪0101民初810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邓**
杨*,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邦曲商务服务中心,张*,蔺**,杨**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5
2026-06-30
(2026)沪0101民初810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邓**
杨*,上海邦曲商务服务中心,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杨**,蔺**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6
2026-06-26
买卖合同纠纷
马**
宁夏汇海车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宁夏嘉奥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7
2026-06-25
买卖合同纠纷
韦*
宁夏嘉奥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宁夏汇海车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8
2026-06-16
(2026)沪0117民初854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方*
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上海行其智科技有限公司,黄*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9
2026-06-11
(2026)沪0113民初1458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上海车隆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上海链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10
2026-06-08
(2026)沪0120民初273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孙**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李**,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全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6-23
(2026)沪0117民初8547号
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方*
黄*
裁判文书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2
2026-06-10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谢*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泗阳县人民法院
3
2026-04-20
(2026)粤0111民初134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文**
谭**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4
2026-04-20
(2025)粤0111民初33939号
侵权责任纠纷
张**
李*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5
2026-04-03
(2025)粤0111民初33939号
侵权责任纠纷
张**
李*
裁判文书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6
2026-03-06
(2026)浙0212民初309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武**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7
2026-01-27
(2026)粤0111民初134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文**
谭土养;广东骏乔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骏乔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8
2026-01-22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陈名誉;深圳市宝安区智煌辉五金电器行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9
2025-12-15
(2025)粤03民终2329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香蜜支公司
罗**
裁判文书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5-09-09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翟**
孙**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1-01
2024-01-15
(2024)吉0102民初305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武**、陈*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27231.15元
民事案件
2
2024-03-06
2023-12-07
(2023)渝05民终9039号
返还原物纠纷
龚*与重庆万友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等返还原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4-03-06
2022-10-25
(2022)渝05民终882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温**,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4-02-08
2023-04-07
(2023)渝0106民初1556号
侵权责任纠纷
侯*与胡**、重庆新长风商贸有限公司等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3-12-18
2022-11-29
(2022)沪0112民初2894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杨**与韩*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2361.47元
民事案件
6
2023-07-21
2022-08-23
(2022)粤0112民初18461号
劳动争议
管**、汽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等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4836.30元
民事案件
7
2023-07-03
2023-03-16
(2022)渝0112民初2450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何**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陈**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45493.00元
民事案件
8
2023-06-27
2023-03-06
(2023)鄂0103民初696号
劳动合同纠纷
夏*、北京易才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等劳动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9374.00元
民事案件
9
2023-06-21
2023-05-25
(2023)鄂01民终9368号
劳动合同纠纷
北京易才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夏*等劳动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3-06-12
2023-02-09
(2022)鄂0103民初18188号
劳动合同纠纷
汪*、北京易才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等劳动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4183.9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运政罚﹝2026﹞50941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6月01日20时36分,义乌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义乌市火车站西落客区检查时发现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服务的驾驶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拾元伍角柒分,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拾元伍角柒分。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信银行义乌分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拾元伍角柒分,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拾元伍角柒分。
10000.00元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25
2
深交罚决第﹝2026﹞ZD03927号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三日九时三十二分,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深业上城对面对粤BDU7998小型轿车进行检查,车上有1名乘客。经查,司机通过T3出行平台联系运载车上乘客从黄贝岭地铁站-C口前往深燃大厦(东北门),通过T3出行平台收取乘客车费26.71元。经核,粤BDU7998车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营运证,司机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平台公司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2026年05月20日,执法人员对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授权人进行调查询问,其承认上述内容属实,并表示上述订单是其公司撮合并指派的。本案中,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了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提供营运服务的违法行为(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
处10000元罚款
100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18
3
深交罚决第﹝2026﹞ZD03952号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五日十一时十八分,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深阳路260号对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并制作询问笔录。经调查,2026年04月02日10时27分,司机驾驶车辆粤BA09633小轿车通过T3出行平台接单载客,从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门诊南侧前往满京华优才公寓(满纷店),司机通过T3出行平台收取车费10.82元。该订单为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撮合并指派,收取约25%信息服务费用。公司对司机未办理《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粤BA09633车辆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知情。经调查,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了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提供营运服务的违法行为。本案中,当事人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
处10000元罚款
100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18
4
深交罚决第﹝2026﹞ZD03950号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五日十一时五分,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深阳路260号对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并制作询问笔录。经调查:2026年03月09日21时03分,驾驶员驾驶车辆粤BAV1482通过T3出行平台接单载客,从南方科技大学商学院南侧前往中海观园1号,驾驶员通过T3出行平台收取车费31.16元。该订单为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撮合并指派,收取约25%信息服务费用。公司对驾驶员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粤BAV1482车辆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知情。经调查,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了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提供营运服务的违法行为。本案中,当事人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
处10000元罚款
100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18
5
深交罚决第﹝2026﹞ZD03895号
2026年04月16日12时25分,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布龙收费站入口处对粤BB06387小型轿车进行检查,经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并告知申请回避等权利后,对驾驶员及乘客进行了询问,并制作执法录像。经检查,粤BB06387小型轿车的所有人是深圳市凯某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车上载有1名乘客,乘客表示是通过T3出行平台下单乘坐该车,从龙华人民医院-公交站出发,前往坪山区深圳富达金技术有限公司(汤坑二路东),订单是特价车类型,需要支付费用47.4元。驾驶员表示该车是其从租车公司租的,本次是通过T3出行平台接单,订单显示需收取费用17.61元,并表示目前已报名出租汽车驾驶员考试并出示考试申请表,其在平台注册的账号为其个人所有。经核查,粤BB06387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未取得《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2026年5月19日,执法人员向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授权人做补充调查,其表示该订单是其公司撮合并指派。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了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提供营运服务的违法行为。本案中,当事人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
处10000元罚款
100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17
6
深交罚决第﹝2026﹞ZD03818号
2026年04月07日09时57分,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对高某驾驶的粤BBM7297小型轿车进行检查,经查,车上共有乘客1名,乘客通过T3网约车平台联系乘坐该车,从二线公路|梅坳八路路口附近出发,前往顺鑫大厦,订单是经济型,乘客需要支付费用12.47元。司机通过T3平台收取车费10.8元,司机在T3平台注册的账户为个人所有。经核查,该车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司机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该平台由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运,该订单由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撮合并指派。根据调查情况,执法人员认为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了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提供营运服务的违法行为。经核,该行为属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
处10000元罚款
100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16
7
深交罚决第﹝2026﹞ZD03764号
2026年04月04日11时12分,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云路4号对陈某驾驶的粤BDG9753车辆依法进行检查。司机通过T3网约车平台接到的订单,从全季酒店(深圳体育中心八卦岭地铁站店)出发前往徐记海鲜MASTER(侨城一号店),订单是经济型,司机陈某通过平台收取车费21.59元。经核查,粤BDG9753车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司机未取得《深圳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司机陈某在平台注册的账户为个人所有。该平台由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运,该订单由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撮合并指派。调查发现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了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提供营运服务的违法行为。该行为属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
处10000元罚款
100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15
8
深交罚决第﹝2026﹞ZD03763号
2026年4月4日16时5分,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东部华侨城黑森林嘉途酒店门口对粤BE33257小型轿车进行执法检查。经查,乘客系在T3出行网约车平台预约经济单,驾驶员驾驶车辆在西岭下人行天桥-东侧直梯运载4名乘客准备运输到深圳东部华侨城黑森林嘉途酒店,遇到执法检查时订单显示司机已收取40.32元运费。驾驶员表示每月以3650元租金向深圳市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租用车辆,当日已承运4个订单,流水共131.27元,其现场出示了深圳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考试申请表。执法人员查询系统,核实车辆已取得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核实驾驶员未取得深圳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经查,T3出行网约车平台所属公司系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2026年4月16日,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委托人代表公司前来大队配合调查,确认以上运输行程为其公司指派,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取25%的订单费用作为抽佣。 根据调查情况,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了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提供营运服务的违法行为。经核,上述行为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不具有减轻处罚情形且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
处10000元罚款
100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15
9
粤揭交罚﹝2026﹞00686号
2026年5月11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在汕揭高速公路埔田收费站出口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服务车辆粤VD17206小型轿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行为。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驾驶员询问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订单资料、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查询结果截图等证据为证。当事人该行为在2026年广东省内为4次以上被立案查处。我单位已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无陈述、申辩的意见。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30000.00元
揭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12
10
深交罚决第﹝2026﹞ZD03748号
2026年04月16日11时03分,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航空路泰华梧桐岛旁对车辆粤BAG3465进行检查,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申请回避等权利后, 对乘客和司机询问并全程录像。车上1名乘客通过T3出行网约车平台下订单约车,从出发地冠润二手车展场-西南门-对面上车准备前往目的地添翼新能源二手车,乘客订单预估车费为48.3元,车费暂未支付,到目的地后付给平台,被执法检查后,乘客与司机沟通平台取消订单。该网约车平台订单由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派发。 经查询,车辆粤BAG3465已取得出租汽车运输证,司机未取得出租驾驶员证,公司已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2026年04月27日11时11分,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委托人前来大队配合调查关于车辆粤BAG3465违章一事。经询问,该订单由平台撮合收取服务费,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人员派发网约车平台订单从事营运的情况属实。 根据调查情况,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提供营运服务的违法行为。经核,上述行为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
处10000元罚款
100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12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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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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