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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县鑫盛塑料回收站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洪财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25MA1A09942D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平阳镇直糖酒站院内西北角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甘市监处罚〔2025〕102号
当事人基本情况:2025年06月09日,执法人员孙朋、于晶晶对甘南县鑫盛塑料回收站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使用的磅秤表面无检定合格印。因当事人能够配合执法人员工作,故未对该企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案件性质:甘南县鑫盛塑料回收站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工作岗位上使用无检定合格印、证或者超过检定周期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在教学示范中使用计量器具不受此限。”之规定,已构成了涉嫌使用无检定合格印的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 2025年06月09日,甘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甘南县鑫盛塑料回收站立案调查,承办机构:甘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平阳管理所,承办人:卢东军、贾静。经过甘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孙朋、于晶晶提供线索及现场检查笔录、对涉案物品拍照取证,执法人员卢东军、贾静提取相关证照复印件、询问当事人等措施,当事人的涉嫌违法事实已查清。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并处500元罚款
500.00元
-
2025-07-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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