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恒旺发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曾飞飞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1221MAC1NXKH17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鱼岳镇龙湾半岛7栋102室(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嘉城罚字﹝2025﹞第18号
2025年12月18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巡查园区三路市政应急中心到嘉鱼大道路段沿线发现路面有污染,是由嘉鱼县恒旺发运输有限公司施工车辆运输造成的路面污染。
根据_"一般违法情节。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鉴于你(单位)积极配合调查并组织冲洗污染的路面,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故依据_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_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给予你(单位)罚款柒仟元_的行政处罚。
7000.00元
嘉鱼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5-12-24
2
嘉城罚字﹝2024﹞第3007号
2024年6月15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巡查晒甲大道时发现沿线路面有污染,是由嘉鱼县恒旺发运输有限公司施工车辆运输渣土造成的路面污染。
你(单位)施工过程中施工车辆运输渣土造成路面污染的行为,违反了《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鉴于你(单位)配合调查并组织冲洗污染的路面,故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给予你(单位)罚款壹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15000.00元
嘉鱼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4-06-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