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硚口区时尚千色彩化妆品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盛阿根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104MA4JCB5Q1H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武汉市硚口区汉正街万安A栋(利商日用化妆品市场B01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通山市监处罚〔2023〕106号
现查明,通山县厦铺镇的“小孔综合店”于2023年6月29日从武汉市硚口区时尚千色彩化妆品商行负责人(盛阿根)微信名:“千色彩13607168688”那里共计购侵犯“六神”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花露水15瓶(产品上段标有:20569157300A,瓶子下面标有:20260707ACAFZ; 条形码:6901294177017),购进单价为7.00元/瓶。 违法经营总额105元。但武汉市硚口区时尚千色彩化妆品商行负责人盛阿根无法提供相关证明其销售的“六神”牌花露水来源。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依据第六十条 第二款之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决定处罚如下:
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元(30000.00元);。
30000.00元
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