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乐业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任宪和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881098454325M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同江市乐业镇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同市监处罚〔2025〕39号
2025年4月29日,同江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乐业分公司负责人任宪和的妻子杜凤芹与双鸭山市开发区实力农资经销部负责人王维州通过微信联系,以每吨2050元的价格购进40吨中煤尿素(大颗粒)化肥(800袋,每袋 50公斤),共计82000.00元。2025年5月1日,王维州将这批化肥送至同江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乐业分公司经销处。杜凤芹在进货时未索要进货发票、供货方营业执照等,仅索要了该批次化肥的检验报告。
2025年6月中旬,杜凤芹因怀疑该批化肥有质量问题,遂至双鸭山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报案。2025年8月1日,我局接到双鸭山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线索移送函,移送材料显示,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局委托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对当事人经营的中煤尿素(大颗粒)肥料生产日期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为该批化肥总氮(N)的质量分数为28.0%,低于技术要求的≥46.0。截止案发,该批次化肥未销售,货值金额为82000.00元。
没收当事人全部40吨(800袋)不合格化肥。
0.00元
同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