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吉匠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侯凯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821MA497HQX2X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京山经济开发区机械工业园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5-12
(2026)沪0105民初5215号
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
广东顺德尚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京山四韵商贸有限公司,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京山吉匠食品有限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2
2023-08-22
(2023)鄂0802民初2783号
著作权权属
烟台字心坊创意设计有限公司
深圳香椰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京山吉匠食品有限公司,京山四韵商贸有限公司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山市监处罚﹝2026﹞39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11月2日生产了“木薯淀粉”500袋,销售价格2元/袋,共计货值金额1000元,该批次“木薯淀粉”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3163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淀粉》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于2025年8月1日生产了“柑粉风味饮料”500袋,销售价格2元/袋,共计货值金额1000元,该批次“柑粉风味饮料”经抽样检验,柠檬黄,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限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本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时,上述两批次食品已全部销售,违法所得共计2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第二款“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之规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并处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京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