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丰麟加油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范本香 | 注册资本:24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400MA1C5DW57Q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鹤岗市南山区永昌路和南山路交叉口西北侧(南山人民法院东侧)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4-29
(2022)黑0404民初201号
劳动争议
鹤岗市丰麟加油站
谢**
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5-10
2022-04-29
(2022)黑0404民初201号
劳动争议
鹤岗市丰麟加油站、谢**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鹤环罚〔2025〕029号
2025年10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赵岩08100015017、周琳08100015071会同黑龙江省高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鹤岗市丰麟加油站进行现场检测, 2025年10月24日黑龙江省高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提供的检测报告编号 (HLJGN20251024-01)显示:现场油气空间109445升,5min之后的系统压力检测值442(Pa),气液比0.27,根据《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表2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检测最小剩余压力限值,表4加油枪气液比超标判定条件和5.3“各种加油油气回收系统的气液比均应在大于等于1.0和小于等于1.2范围内”的要求,密闭性和气液比检测均不达标,该单位存在未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环境违法行为。
2025年10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赵岩08100015017、周琳08100015071会同黑龙江省高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鹤岗市丰麟加油站进行现场检测, 2025年10月24日黑龙江省高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提供的检测报告编号 (HLJGN20251024-01)显示:现场油气空间109445升,5min之后的系统压力检测值442(Pa),气液比0.27,根据《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表2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检测最小剩余压力限值,表4加油枪气液比超标判定条件和5.3“各种加油油气回收系统的气液比均应在大于等于1.0和小于等于1.2范围内”的要求,密闭性和气液比检测均不达标,该单位存在未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环境违法行为。1.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根据《黑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裁量基准:(1)情节:①污染防治设施:设施缺失或破损;②排放区域:二类功能区(居民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2)后果:环境违法次数:1;(3)修正基准:①经济承受度(小型);②补救措施(无);③改正态度(改正不及时)。(4)修正金额:伍万元整(¥50000元整)。建议罚款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整)。
50000.00元
鹤岗市生态环境局
2025-11-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