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鑫泷骨汤饸饹面馆(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吕云龙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627MA0NMRWM56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尚岛国际13号楼5号底商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伊市监处罚〔2024〕251号
2024年9月12日,当事人接到美团订单,在经营场所制作“小麻辣牛肉炒饭”,使用食品原料主要包括米饭、鸡蛋、牛肉、酱料烹制而成。制作过程是先炒鸡蛋,后放入蒸好的米饭和半成品牛肉,最后加适量酱料烹饪2分钟左右后打包铅封,外卖员到店取餐,送至顾客手里就餐。结合管理人员吕云龙陈述及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情况,综合认定,食物中混有疑似蟑螂的虫子是混在食品原料酱料中,烹饪制作过程中加入酱料时混入食品。9月12日当事人通过美团外卖平台退还了餐费13.6元,同时经营者已通过微信向投诉人(微信名称备注:Mister苏)赔偿1000元,故本案无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为13.6元。当事人制作小麻辣牛肉炒饭的原料及餐盒均能提供购进票据、供货方资质及产品检验证明文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经询问经营者闫帅授权委托的管理人员吕云龙和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当事人属于在经营期间内第一次有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的违法行为,系初次违法。
1.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5000.00元
伊金霍洛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