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华悦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斌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0582MADY4FLWX7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庆丰新村1幢M102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张市监处罚〔2026〕130号
2024年8月,当事人注册了名称为张家港市华悦医疗美容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开始从事医美服务等业务,并开通美团店铺,店铺名称为华悦医疗美容。经查,当事人在美团店铺内上架了39款团购医美服务链接,其中27款链接宣传内容与产品备案信息不符。
另查,当事人抖音账号名为“张家港华悦”,其账号企业认证详情公示的名称为张家港市华悦医疗美容有限公司,该账号有523个关注、275个粉丝、782个获赞、58个作品,该账号的第一条视频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其中有42条视频中涉及到当事人另一家公司患者的前后效果图对比,当事人未提供《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案发后,当事人对涉案美团团购信息、抖音平台视频进行改正。
综上所述,当事人涉嫌对服务的内容作虚假的描述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已改正违法行为,结合自由裁量,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15000元。
当事人涉嫌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发布医疗广告中利用患者形象作证明,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并处一至六个月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取消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医疗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医疗广告内容涉嫌虚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作出认定。”的规定予以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的规定,当事人在抖音平台发布的广告涉嫌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和第七条第(六)项的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结合自由裁量,决定对当事人作以下行政处罚:罚款15000元。
综上,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30000元。
45000.00元
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