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尚购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应旭燕 | 注册资本:8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232332928968XA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共和镇茅阳路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4-28
(2023)云2323民初429号
娱乐服务合同纠纷
许**
牟定县尚购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牟定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楚牟处罚〔2025〕80号
该公司所销售的强生?婴儿热痱粉,净含量100克,化妆品生产许可证:闵妆20190007,执行标准号:QB/T1859,生产批号及限期使用日期:B220103A/13:05 20261002。委托方:强生(中国)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3285号,被委托方: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火炬工业园区常兴路289号,价格12.50元/盒,数量2盒。强生?婴儿热痱粉,净含量100克,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沪妆20160019执行标准号:QB/T1859,生产批号及限期使用日期:B220103A/13:05 20261002。,生产企业:强生(中国)有限公司,生产地址:上海闵行区东川路3285号,价格12.50元/盒,数量2盒。上述两个化妆品属于同一生产批号、同一限期使用日期,不同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号,是该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从楚雄源翔商贸有限公司购进,购进数量6瓶,购进价格10元/盒。该公司在购进验收时未认真履行进货查验,故无法核实上述同一生产批号、同一限期使用日期,不同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号化妆品分别购进数量。执法人员通过全国市场监管执法平台向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泉州市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了协查函(牟市监协〔2025〕1号)、(牟市监协〔2025〕2号),经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强生(中国)有限公司证实,净含量100克,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沪妆20160019执行标准号:QB/T1859,生产批号及限期使用日期:B220103A/13:05 20261002,生产企业:强生(中国)有限公司,生产地址:上海闵行区东川路3285号的强生?婴儿热痱粉,强生(中国)有限公司未查询到该批次强生?婴儿热痱粉的生产记录,无法确认涉案的强生?婴儿热痱粉是该公司产品;经泉州市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实,净含量100克,化妆品生产许可证:闵妆20190007,执行标准号:QB/T1859,生产批号及限期使用日期:B220103A/13:05 20261002。委托方:强生(中国)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3285号,被委托方: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火炬工业园区常兴路289号的强生?婴儿热痱粉,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实该批号产品不是该公司生产该公司的热痱粉是B线生产,A线不能生产热痱粉。涉案货值金额50元。
另查明:该公司在售的蜂蜜滋养霜等354个品种的化妆品,该公司未能提供化妆品经营进货查验记录,未履行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货值金额53395.80元。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并可以没收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5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第(一)项“上市销售、经营或者进口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及第六十二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下罚款,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二)项“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销售记录制度;”的规定。
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拟对当事人涉嫌未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经营未经备案的化妆品的行为作如下处罚:
1.警告;
2.罚款5000元。
5000.00元
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25
2
牟消行罚决字﹝2024﹞第0022号
牟定县尚购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消防控制室未实行24小时值班,违反了《云南省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
给予牟定县尚购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800.00元
牟定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05-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