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梅州市新朝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裁判文书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赖文基注册资本:1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441481MA55RPP053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兴宁市人民大道中101号门店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11-23
(2021)粤14民初409号
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
梅州市新朝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7-25
2022-08-30
(2022)粤1403民初2198号
著作权权属纠纷
深圳市瑞丰盈投资有限公司、梅州市新朝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477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2-01-13
2021-12-16
(2021)粤14民初409号
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梅州市新朝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兴公(治)行罚决字【2023】316323号
现查明,梅州市新朝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新朝会所)在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期间,为以郑欣华、王艳平为首的营利性陪待人员黄欣怡、林心洁、彭嘉玲、彭嘉琦等人在梅州市新朝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场地驻点、代为结算部分陪待费用。梅州市新朝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娱乐场所为从事营利性陪待提供条件。以出事实有郑志勇的陈述,郑欣华、王艳平的供述,黄欣怡、林心洁、彭嘉玲、彭嘉琦、幸念东的证人证言,微信交易记录等证据证实。
决定给予梅州市新朝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的行政处罚。(2023年10月18日至2024年1月18日)
-元
兴宁市公安局
2023-10-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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