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黑龙江合丰肥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冯国辉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1222592742752A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榆林镇林升村街道管理站三委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兰西市监处罚﹝2023﹞371号
一、经查黑龙江合丰肥业有限公司生产良苗掺混肥料2吨,规格型号:40kg/袋,总养分≥55%,N-P2O5-K2O(26-15-14),经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省省级监督抽查,被判定为不合格;二、黑龙江合丰肥业有限公司签订供货合同生产、销售2吨掺混肥料;三、销售价格和成本价格情况:销售价格:3850元/吨,成本价格:3750元/吨,其货值金额7700元,违法所得为元200元 。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编号:【2023】57号)复印件。2、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黑龙江合丰肥业有限公司生产企业的化肥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开展调查处理的通知复印件。3、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抽样单复印件编号:0230358复印件。4、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通知书NO:0230358复印件。5、河南恒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报告一份,检验报告编号:J63223HJC0044。6、营业执照复印件。7、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8、当事人冯国辉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吴增权身份证复印件。9、停产报告一份。10、供货合同复印件一份。11、销售发货票一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进行处罚,故对黑龙江邦农肥业有限公司做出如下处罚: 1、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育能达、肥可昕掺混肥料(氮磷钾含量分别为27-14-14); 2、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1倍的罚款7700元,并处没收违法所得200元;合计罚款79800元。
87500.00元
兰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