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瑞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苏祥庆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7273172791854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封丘县瑞封花园1号楼1单元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9-09
(2024)豫0727民初534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封丘县瑞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曹**
封丘县人民法院
2
2024-08-28
(2024)豫0727民初533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封丘县瑞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李**
封丘县人民法院
3
2024-08-28
(2024)豫0727民初534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封丘县瑞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封丘县乐客商贸行
封丘县人民法院
4
2020-10-29
(2020)豫07民终444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张*
封丘县瑞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0-08-07
(2020)豫0727民初270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封丘县瑞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张*
封丘县人民法院
6
2019-03-19
(2019)豫0727民初75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封丘县瑞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王**
封丘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21
2020-11-02
(2020)豫07民终444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张*、封丘县瑞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4545.92元
民事案件
2
2019-10-17
2019-09-20
(2019)豫0727民初320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封丘县瑞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9-10-14
2019-05-10
(2019)豫0727民初75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封丘县瑞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高**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344.40元
民事案件
4
2019-10-14
2019-05-10
(2019)豫0727民初75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封丘县瑞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538.40元
民事案件
5
2019-05-08
2019-03-21
(2019)豫0727民初75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封丘县瑞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9-04-08
2018-10-15
(2018)豫0727民初180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封丘县瑞封花园第一届业主委员会与封丘县瑞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9-04-08
2019-03-13
(2019)豫0727民初75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封丘县瑞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8-10-01
2017-09-18
(2017)豫0727民初274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封丘县瑞封花园第一届业主委员会与封丘县众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封丘县瑞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8-09-30
2018-05-01
(2018)豫07民终219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封丘县瑞封花园第一���业主委员会、封丘县瑞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封市监处罚﹝2026﹞314号
经查,封丘县瑞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向电业局所缴纳电费发票显示0.508元/度,该公司自2024年01月至2025年12月向商户收取电费是0.8元/度,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21]873号)文件,该公司应按照趸售合表用户不满1千伏执行电价0.568元/度。2024年01月至2025年12月商户用电量共29788度,显示实收金额23830.40元,收费标准应为0.568元/度,实收0.8元/度,超收0.232元/度,超收金额6910.81元。当事人已将多收电费费用全部退还于用户。当事人涉嫌构成超过规定标准收费的违法行为。
1、警告;2、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封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