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阮圆喜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阮圆喜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2802MAD2K2F7X3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龙船调社区利天下A7-117号二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利市监处罚〔2024〕5号
当事人依法取得了《营业执照》和《小餐饮经营许可证》。2023年11月22日,在对当事人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在当事人的厨房操作台上发现如下食品:
一、标签不规范食品:红菇,数量1袋,净含量:500g,已经使用了一部分,保质期18个月,标签上未标注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生产地址、产品标准号等重要信息,该产品的购进价格为178元/袋。
二、无中文标签的食品:标注为日文的调味料,数量1瓶,已经使用一部分,无中文标签,该产品的购进价格为89元/瓶。
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1、黄飞红香脆椒,数量2袋,一袋包装完好,一袋已经使用一部分,净含量:308g,保质期:8个月,生产日期:2023年2月27日,该产品的购进价格为15元/袋。
2、生干虾皮,数量1罐,已经使用一部分,净含量:250g,保质期:365天,生产日期:2021年6月1日,未冷冻保存,该产品的购进价格为65元/罐。
3、四季宝柔滑花生酱,数量1罐,已经使用一部分,净含量:510g,保质期:15个月,生产日期:2022年7月10日,该产品的购进价格为222元/罐。
4、藤椒鸡汁,数量1瓶,已经使用一部分,净含量:425g,保质期:12个月,生产日期:2022年10月12月,该产品的购进价格为50元/瓶。
5、鲜露调味料,数量1瓶,净含量:980g,已使用一部分,保质期:15个月,生产日期:2022年7月2日,该产品的购进价格为70元/瓶。
6、香你相亲小米椒,数量1袋,包装完好,净含量:2000g保质期:12个月,生产日期:2022年6月6日,该产品的购进价格为86元/袋。
7、鲜麻辣鲜露调味料,数量2瓶,已使用一部分,净含量:468g,保质期:12个月,生产日期:2022年1月15日,该产品的购进价格为35元/瓶。
上述食品当事人均从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关东社区九组金龙小4巷4号的郜氏粮油门市购进。当事人未索取供货商的资质证明和进货票据。
当事人使用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1袋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红菇;2.处5000元罚款。
当事人使用无中文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1瓶标注为日文的调味料;2.处5000元罚款。
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2袋黄飞红香脆椒、1罐生干虾皮、1罐四季宝柔滑花生酱、1瓶藤椒鸡汁、1瓶鲜露调味料、1袋香你相亲小米椒、2瓶鲜麻辣鲜露调味料;2.处5000元罚款。
综上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
1.没收2袋黄飞红香脆椒、1罐生干虾皮、1罐四季宝柔滑花生酱、1瓶藤椒鸡汁、1瓶鲜露调味料、1袋香你相亲小米椒、2瓶鲜麻辣鲜露调味料、1袋红菇、1瓶标注为日文的调味料;
2.处罚款共计15000元。
20000.00元
利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