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禾竹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环武 | 注册资本:4468.5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1100753974889X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庆元县工业园区2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2-07
(2022)浙11民初269号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黄*
浙江三禾竹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2-11-30
(2022)浙11破2号
申请破产重整
浙江三禾竹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2-10-17
(2022)粤0402民初14927号
合同纠纷
陈**
徐*,上海璞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浙江三禾竹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4
2022-05-19
(2022)浙1126民初29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元支行
浙江三禾竹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廖*,庆元县方圆工艺品有限公司,黄**
庆元县人民法院
5
2022-05-18
(2022)浙1126民初720号
追偿权纠纷
庆元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浙江三禾竹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黄**,庆元三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廖*
庆元县人民法院
6
2022-05-16
(2022)浙1126民初293号
借款合同纠纷
庆元县亿联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廖*,庆元三月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庆元三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张**,黄**,浙江三禾竹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庆元县人民法院
7
2022-04-21
(2022)浙1126破申1号
申请破产重整
浙江三禾竹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庆元县人民法院
8
2022-04-20
(2022)浙0106民初1806号
民间借贷纠纷
项**,管**
黄**,廖*,浙江三禾竹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9
2022-03-24
(2022)浙1126民初293号
借款合同纠纷
庆元县亿联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廖*,浙江三禾竹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庆元三月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庆元三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黄**
庆元县人民法院
10
2022-03-23
(2022)浙1126民初308号
追偿权纠纷
庆元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庆元三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三禾竹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廖*,黄**
庆元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5-11
2021-06-29
(2020)沪0114民初10091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浙江三禾竹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叶**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2-10-10
2022-08-24
(2022)闽04民辖终45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三明市松光竹木有限公司、浙江三禾竹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管辖上诉管辖裁定书
管辖案件
3
2022-07-12
2022-05-19
(2022)浙1126民初29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元支行、浙江三禾竹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9951112.96元
民事案件
4
2022-06-16
2022-05-16
(2022)浙1126民初293号
借款合同纠纷
庆元县亿联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浙江三禾竹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000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22-06-08
2022-05-18
(2022)浙1126民初720号
追偿权纠纷
庆元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浙江三禾竹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085949.62元
民事案件
6
2022-05-17
2021-11-23
(2021)浙1126民初1280号
股权转让纠纷
上海浙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黄**等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22-04-29
2022-03-23
(2022)浙1126民初308号
追偿权纠纷
庆元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浙江三禾竹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065198.84元
民事案件
8
2022-03-23
2022-02-22
(2022)浙1126民初23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元县支行、浙江三禾竹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3500000.00元
民事案件
9
2022-01-08
2021-12-08
(2021)浙1126民初173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庆元县红树实业有限公司、浙江三禾竹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8000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22-01-08
2021-11-15
(2021)浙1126民初169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三禾竹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华林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庆市监处罚﹝2025﹞106号
主要违法事实:被投诉举报产品由当事人生产,当事人在未标注保质期的情况生产涉案产品:品名:周年庆,货号:ZK813,生产时间:2021年3月2日,生产数量共1件(180片/件),销售时间:2021年3月4日,销售数量共1件(180片/件),销售价格:1.68元/片,成本价格:1.48元/片,货值共计302.4元,违法所得36元。2023年12月10日,当事人已对涉案产品进行召回。当事人主动对产品标签标识内容完成整改,并提供近期生产的涉案产品同类产品和产品检测报告。<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生产销售未标注保质期等信息的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的规定,构成生产销售无保质期的产品。当事人违法所得36元,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主动提供了涉案产品的生产销售记录,对当事人一般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没收违法所得36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生产销售未标注保质期等信息的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的规定,构成生产销售无保质期的产品。当事人违法所得36元,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主动提供了涉案产品的生产销售记录,对当事人一般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没收违法所得36元。
0.00元
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