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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县雅沁轩茶楼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宝兄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22923MA73MDQX3Q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永靖县刘家峡镇滨河北路17号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永)市监罚〔2025〕21号
2025年5月22日,永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永靖县雅沁轩茶楼进行检查,在其后厨操作间工作台面上发现海天柱候酱1瓶(已开封),海天叉烧酱1瓶(已开封),曼斯顿香精1瓶(食品添加剂)(已开封),家乐闷烧煲仔酱1瓶,王致和大块腐乳1瓶(已开封),冷藏柜内发现湘式外婆菜3袋(其中1袋已开封),中式小香肠1袋,在凉菜操作间台面上发现海天柱候酱1瓶(已开封),海天叉烧酱1瓶(已开封),丘比沙拉汁1瓶(已开封),在经营场所库房内发现味林面包糠4袋,涉案区域未发现“过期食品储存区”等字样及区域,上述物品均已超过保质期。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四项的规定,对该批预包装食品采取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执法人员当场制作了《现场笔录》,并向该店下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永)市监强〔2025〕食4号)、《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永)市监限提〔2025〕食4号)、《询问通知书》((永)市监询通〔2025〕食4号)、《责令整改通知书》((永)市监责改〔2025〕食4号),令其负责人于2025年5月23日到本局回答询问、协助调查。
对永靖县雅沁轩茶楼进行了: 1.罚款:金额5000元; 2.没收非法财物:187;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5000.00元
永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17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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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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