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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时建--湖南省华容县南山乡墟场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时建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30623MA4MGNPB35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华容县禹山镇大乘寺社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华市监处罚〔2023〕6017号
经查,当事人系湖南省禹山镇大乘寺社区村民,2014年11月05日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面粉、面条销售,2020年当事人购买两台生产面条机器准备自己生产销售,因为疫情及家庭原因,当事人一直未从事生产。2023年5月当事人开始生产加工、销售面条,至2023年10月20日我所执法人员调查时止,当事人生产面条已全部销售完毕,因当事人在经营中未建立进销台账,也未保存原材料等进购票据,同时因为刚开始自己生产面条,产量比较小,因此无法计算违法所得。2023年10月20日,我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从事面条生产、销售,执法人员当即责令改正通知书{2023}6008号,责令当事人改正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从事白酒生产、销售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九条和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根据《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并参照《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使食品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 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二、罚款人民币8000元,上缴国库。
8000.00元
华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7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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