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源泉盛旺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石伦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102MA6DJEJG3R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小车河街道花果园T1区1-3栋115-120号商铺中的 QN-48号[小车河办事处]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5-18
(2023)黔0102民初4482号
劳动争议
刘**
贵阳源泉盛旺商贸有限公司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市监处罚﹝2023﹞20079号
现查明,2023年2月7日,当事人从街边临时摊贩购进涉案香蕉2件并销售给贵州省实验中学,售价95元/件,货值金额190元,即违法所得190元。2023年2月8日,按照食品安全抽检计划,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对涉案香蕉进行抽样检验,并于2023年2月21日出具编号为【黔】质检第J20230102582号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另查明,当事人销售的涉案香蕉系从街边临时摊贩购进,无上家资质及进货单据。当事人上述情形构成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 四、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检验报告、进货单据等,证明案件来源的情况; 2.当事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及委托书,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及代理事项的合法性; 3.询问笔录,证明当事人销售涉案不合格食品的事实情况
罚款0.5万元#
5000.00元
贵阳市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