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锦鹏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肖年富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30122MA4LBUET11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金山桥街道金坪社区0814202栋202、203、205房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7-07
(2021)湘0112民初4497号
劳动争议
周**
湖南锦鹏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3-02
2021-08-16
(2021)湘0112民初4497号
劳动争议
周**与湖南锦鹏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25164.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湘新商市监处罚〔2024〕027号
当事人于2023年11月14日投入原料为水,生产改金沙17.8L/桶50桶、大围川河16.5L/桶110桶,大围清田17.8L/桶322桶,大围清田16.5L/桶100桶,颐露畅饮18L/桶85桶,恒大清风16.8L/桶100桶,润田17L/桶100桶,共生产867桶,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对2023年11月14日生产的饮用水发布了召回公告,积极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不合格原因分析。因各经销商的产品已销售完毕,截止至2023年12月22日,无产品召回。当事人能够提供三位一体机(理盖、灌装、压盖)运行记录表、外洗间(空桶灯检、嗅味)监控记录表、化验室微生物培养登记表、产品留样记录、检验原始记录、出厂检验报告单、入(出)库销售表、整改报告、产品召回通知函等。根据当事人所提供的《整改报告》称是内洗机加热管损坏,导致了该公司生产的该批次产品“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合格。综上,涉案产品的货值金额为2645.25元,违法所得为2645.25元。
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645.25元;2.处罚款50000.00元,以上罚没共计:52645.25元。
50000.00元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商务和市场监管局
2024-01-23
2
湘新商市监处罚﹝2023﹞19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20元;2.处罚款10000.00元,以上罚没共计:10320元。
10000.00元
岳麓区市场监督局
2023-11-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