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州区发到家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成丽萍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602MABLN7B003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天一时代城香榭丽花园一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市监罚【2023】167号
经查,当事人提供了上述3瓶瓶身标示有“20210805J合格”字样、瓶盖标示有“合格Z2023/07/09 F13:09/9290”字样的特制老抽酱油的供货方资质,无法提供购进票据及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当事人称于2023年8月10日从武威市凉州区加加调味行(苗桂花)购进特制老抽酱油1件共12瓶(12瓶/件),箱体完整,收货员收货后抽验了几瓶,瓶身和瓶盖标示的生产日期都是20230611,索取留存的票据上显示的特制老抽酱油生产日期也为2023-06-11,数量12瓶,收货员没有逐瓶验收,以为购进的12瓶生产日期都是20230611,直到执法人员到该超市检查时,才发现瓶身标示有“20210805J合格”字样、瓶盖标示有“合格Z2023/07/09 F13:09/9290”字样的3瓶特制老抽酱油是混装在箱内的,至检查时,共销售了1瓶,标示生产日期为20230611的剩余8瓶,瓶身标示有“20210805J合格”字样、瓶盖标示有“合格Z2023/07/09 F13:09/9290”字样的剩余3瓶,上述食品购进价格4.50元/瓶,销售价格5.80元/瓶,按其销售单价计算,上述3瓶瓶身标示有“20210805J合格”字样、瓶盖标示有“合格Z2023/07/09 F13:09/9290”字样的特制老抽酱油货值金额共计17.40元。2023年9月15日,执法人员对上述食品供货方武威市凉州区加加调味行(苗桂花)进行跟踪检查,该调味行经营者苗桂花称上述3瓶瓶身标示有“20210805J合格”字样、瓶盖标示有“合格Z2023/07/09 F13:09/9290”字样的特制老抽酱油是其供应的,只供应了3瓶,承认瓶盖标示的“合格Z2023/07/09 F13:09/9290”字样是苗桂花本人对原瓶盖上的生产日期涂擦后打码标注的虚假生产日期(对该调味行涉嫌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的行为,另案处理)。凉州区发到家超市(成丽萍)提供了标示生产日期为20230611特制老抽酱油的食品购销凭证(电子一票通)和检验报告复印件,无法提供瓶身标示有“20210805J合格”字样、瓶盖标示有“合格Z2023/07/09 F13:09/9290”字样的特制老抽酱油的购进票据及食品合格证明文件,也无法提供上述两批次特制老抽酱油的销售记录,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未规定食品零售经营者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执法人员无法查证上述瓶身标示有“20210805J合格”字样、瓶盖标示有“合格Z2023/07/09 F13:09/9290”字样的特制老抽酱油是否销售。
2023年9月22日,执法人员对责令当事人改正的涉嫌未遵守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现场核查,执法人员从该超市营业场所货架上随机调取食品双汇火炫风刻花香肠(标示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出品,陕西双汇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461048100452,净含量:45g/支,生产日期:20230823,保质期:120天)1袋、双汇王中王(标示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出品,华懋双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941110400055,净含量:35g/支,生产日期:20230802,保质期:6个月)1支,要求当事人提供上述食品供货者的许可证、购进票据、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货查验记录等资料,当事人现场提供了2023年9月15日从武威市凉州区众合调味粮油批发部购进上述2种食品的《食品购销凭证》(电子一票通)及供货方资质,执法人员调取上述资料复印件各1份。
在案件调查取证中,相关证据和笔录由凉州区发到家超市(成丽萍)委托代理人梅秀玲签字确认,该案于2023年9月26日调查终结。
1.对凉州区发到家超市进行了警告;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2.对凉州区发到家超市你单位处以 5000 元罚款;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5000.00元
武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