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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乾通环卫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贾绍光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0068558655XQ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锦源路66号上美小区6幢608室(仅限办公使用)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9-09
(2024)浙0304民初5161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秦**,温州市乾通环卫运输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
2023-12-21
(2023)浙0304民初650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温州市乾通环卫运输有限公司
怀远县飞速物流有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郭**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3
2023-11-30
(2023)浙03破211号
申请破产清算
温州市乾通环卫运输有限公司
浙江拓海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3-09-25
(2023)浙03破211号
申请破产清算
温州市乾通环卫运输有限公司
浙江拓海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3-08-07
(2023)浙0303民初2854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温州市乾通环卫运输有限公司
歌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6
2023-04-27
王*
温州市乾通环卫运输有限公司
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7
2023-04-04
(2023)浙0304民初129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温州市乾通环卫运输有限公司,温州华运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8
2023-02-01
(2022)浙0302民诉前调20100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温州市乾通环卫运输有限公司
标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和悦置业有限公司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9
2021-10-28
(2021)浙0304民初710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温州市乾通环卫运输有限公司
上海科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10
2021-06-25
(2021)浙0302民初560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顺支公司,温州市乾通环卫运输有限公司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4-21
2021-10-27
(2021)浙0304民初710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温州市乾通环卫运输有限公司、上海科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8-05-28
2017-12-07
(2017)浙0302行审709号
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温州市乾通环卫运输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30000.00元
行政案件
3
2018-05-28
2017-12-07
(2017)浙0302行审710号
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温州市乾通环卫运输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4
2017-12-31
2017-11-23
(2017)浙0302行审673号
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与温州市乾通环卫运输有限公司行政非诉审查裁定书
50000.00元
行政案件
5
2017-12-31
2017-11-23
(2017)浙0302行审674号
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与温州市乾通环卫运输有限公司行政非诉审查裁定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鹿综执罚决字﹝2026﹞第001110号
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2000.00元
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6-02
2
温瓯综执罚决字﹝2026﹞第000806号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1000.00元
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6-01
3
温瓯综执罚决字﹝2026﹞第000829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4月20日13时00分许,当事人所属车辆从南白象街道的G104国道南白象段拆迁地块驶出时,由于车子驶出时未将车轮清洗干净,污染了地块门口G104国道路面,污染路面长20米,宽3.5米,面积70平方米。行政处罚的依据:《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行政处罚的决定: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15日内,需按照处罚决定书列明的缴款方式择一缴纳
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1000.00元
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5-25
4
温鹿综执罚决字﹝2026﹞第000610号
处罚款人民币玖佰元整(¥900.00)
处罚款人民币玖佰元整(¥900.00)
900.00元
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4-28
5
温路政罚〔2026〕0121
2026年1月8日11时23分,温州市乾通环卫运输有限公司指派驾驶员周华伟驾驶浙C58564重型自卸货车(4轴)载运黄土,从藤桥河道疏浚工程开往仰义渔渡,行经G330洞合线K103+100(温州方向)时经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表明身份后引导至330国道温州鹿城超限运输检测站实施检测:经检测车货总质量为69.50吨,该车为4轴载货汽车,其最大允许总质量为31.00吨,该车超过限定标准38.50吨,超限率124.19%,装载的货物可分载。当事人已于1月8日13时24分按要求消除违法状态。
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贰佰玖拾元整。
14290.00元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09
6
温路政罚〔2025〕01299
2025年10月14日16时18分,温州市乾通环卫运输有限公司指派驾驶员刘翔驾驶浙C23747重型自卸货车(4轴)载运黄土,从藤桥方隆村开往仰义沿望路安澜工程,行经G330洞合线K103+100(温州方向)时经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表明身份后引导至330国道温州鹿城超限运输检测站实施检测:经检测车货总质量为72.85吨,该车为4轴载货汽车,其最大允许总质量为31.00吨,该车超过限定标准41.85吨,超限率为135%,装载的货物可分载。当事人已于10月15日11时00分按要求消除违法状态。
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玖佰陆拾伍元整。
15965.00元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16
7
温路政罚〔2025〕01254
2025年9月15日9时28分,温州市乾通环卫运输有限公司指派驾驶员张仁琼驾驶浙C50429(4轴)载运泥土从藤桥方隆村开往仰义渔渡村,行经G330洞合线K100+950(温州方向)时经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表明身份后引导至330国道温州鹿城超限运输检测站实施现场检测:经检测车货总质量为48.96吨,该车为4轴,其最大允许总质量为31.00吨,该车超过限定标准17.96吨,超限率为57.94%,装载的货物可分载。当事人已于9月15日14时29分按要求消除违法状态。
罚款人民币肆仟零贰拾元整。
4020.00元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15
8
温税一稽罚﹝2024﹞34号
违法事实: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结合《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江苏省税务局浙江省税务局安徽省税务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发布<长江三角洲区域登记账证征收检查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5号)附件16.偷税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的规定处罚决定:对其少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共计1466031.60元,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733015.8元。
对其少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共计1466031.60元,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733015.8元。
733015.80元
温州市税务局
2024-04-29
9
温运政罚〔2024〕01J61
2024 年 3 月 26 日 14 时 57 分,周连锋受温州市乾通环卫运输有限公司委托到本机构接受调查,温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黄觊、王灿通过道路运输综合监管平台进行取证并当场核查:温州市乾通环卫运输有限公司浙 C20266 重型自卸货车技术等级评定在 2024 年 1 月 20 日到期,逾期 59 日未对该车辆进行检验检测。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其行为涉嫌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03-26
10
温运政罚〔2024〕01J63
2024年3月26日15时8分,2024 年 3 月 26 日 14 时 57 分,周连锋受温州市乾通环卫运输有限公司委托到本机构接受调查,温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黄觊、王灿通过道路运输综合监管平台进行取证并当场核查:温州市乾通环卫运输有限公司浙 C22838 重型自卸货车技术等级评定在 2024 年 1 月 20 日到期,逾期 64日未对该车辆进行检验检测。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其行为涉嫌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03-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