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龙南市延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叶曙峰注册资本:6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727MA39T9AJ2H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江乡新圳湾小微企业园A区内(打石坳)厂房编号10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31
(2026)赣0783民初57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龙南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龙工商市监其处罚﹝2024﹞22号
经查,当事人在未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的情况下,出于拆解报废机动车零件用于废品销售获取利润的目的,于2022年3月份开始在五里山拓盛稀土厂房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2023年11月搬迁至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江乡小微企业园A区(打石坳)继续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务,拆解出的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作为废铁销售给龙南市福鑫钢铁有限公司。当事人回收报废机动车33辆,拆解报废机动车29辆。截止案发日止,当事人销售废铁共计30吨,当事人废铁销售价2600元/吨,经营额共计78000元,但因当事人对购进的报废机动车进行拆解后所产生的废铁与其他工业、生活废铁进行剪切和切割后一起打包销售,致使无法区分剥离,当事人又未建立购、销的财务管理制度,造成了未经资质认定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的违法所得无法认定。
依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的,由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没收非法回收的报废机动车、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没收非法回收的报废机动车、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必要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予以配合。”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回收和拆解报废机动车,经市局负责人会议讨论,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 没收2辆轿车(车牌分别是赣B?BG678、赣B?E36Y7)、2个车头和2个车厢(架)、发动机总成28个、变速箱总成28个、三元催化器16个、前后桥7个、轮胎9个; 2.罚款人民币70000元,上缴国库。
70000.00元
龙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