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南宁高新区鱼来鱼往水产行(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东生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0100MA5QBHYW4Q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南宁市高新区北湖北路48号北湖综合批发市场海鲜行5号摊位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市监处罚〔2023〕2784号
2023年6月25日,我局收到由广西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A2230256914101061C )载明:黄东生2023年5月29日经营的泥鳅(淡水鱼),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测项目恩诺沙星,μg/kg,的实测值为959(标准指标:≤100),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有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禁止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还应当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食品以及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500元(大写:伍佰元)。
500.00元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3-08-29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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