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三顺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韩树平 | 注册资本:36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504068783574K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杏星路1号三星实业办公楼403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23
(2025)闽05民终249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市分公司
黄**,泉州市三顺渣土运输有限公司,黄**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5-04-24
(2025)闽05民终249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市分公司
黄**,黄**,泉州市三顺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4-09-27
(2024)闽05民终486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市分公司
王**,泉州市三顺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王*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4-06-18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市支公司
涂**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4-02-20
(2023)闽0504民初337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涂**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市支公司,谢**,泉州市三顺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傅**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6
2023-11-20
(2023)闽0504民初337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涂**
谢**,傅**,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市支公司,泉州市三顺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7
2023-10-25
(2023)闽0504民初337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涂**
泉州市三顺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谢**,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市支公司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8
2023-08-09
(2023)闽0111民初5995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傅**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9
2022-12-07
(2022)闽0526民初265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林**
张**,泉州市三顺渣土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公司
德化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3-29
2022-12-15
(2022)闽0526民初265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林**、张**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34316.46元
民事案件
2
2022-06-21
2021-05-28
(2021)闽0583民初488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公司、黄**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06-21
2021-05-28
(2021)闽0583民初487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公司、苏**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闽泉四交执﹝2026﹞罚字第74号
2026年1月28日10时55分,我单位执法人员洪安乐、李锦涛在洛江区万虹路洛江供电分局路段检查时,发现何永熬驾驶闽C88301号重型自卸货车运载碎石从泉州十一中旁的工地要到洛阳镇白沙路口的一个搅拌站途经该路段。经查,闽C88301号重型自卸货车为泉州市三顺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所有,何永熬为泉州市三顺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的驾驶员。该趟运输由泉州市三顺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承运。何永熬驾驶闽C88301号重型自卸货车所运载的碎石明显高出了车厢的栏板高度,且车辆的篷布未遮盖整个车厢,也未采取其他防护措施防止碎石脱落。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
2000.00元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7
2
闽泉永交执﹝2026﹞罚字第34号
2026年3月5日10时00分许,我单位执法人员陈生财、黄掌上在G356南环路汇源果汁门口路段,对颜镇源驾驶的闽C77613号重型自卸货车进行检查,经查该车运载石头,从德化城关运往永春南环路汇源果汁厂附近。闽C77613号重型自卸货车有接入泉州市重点车辆服务平台,执法人员现场通过泉州市重点车辆服务平台查询,该车最后一次定位时间是在2026年2月24日17时06分,定位地点在南塔路附近。该车的定位装置出现故障,无法保持在线,泉州市三顺渣土运输有限公司仍在使用该部车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经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查询,泉州市三顺渣土运输有限公司2025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5日期间因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被交通执法部门处罚共6次。
罚款人民币陆佰圆整
600.00元
永春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06
3
闽泉州泉港交执﹝2026﹞罚字第32号
2026年02月10日10时36分,我单位执法人员郭明海、孙鸿波在泉港区兴福路先锋村路段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陈建川驾驶泉州市三顺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经营许可证号:350502901969﹞所有闽C76349重型自卸货车运载泥土从泉港区邱厝村拆迁区欲至泉港区先锋村拆迁区。驾驶员陈建川表示该趟运输是泉州市三顺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安排的,运费为90元,由公司自行收取。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车采取加盖篷布没有遮盖严实,未能有效防止运载货物掉落。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
2000.00元
泉港区交通运输局
2026-02-11
4
闽泉惠交执﹝2026﹞罚字第14号
案件来源:执法检查。2026年01月08日12时3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李伟忠、柯少应在X310线辋川镇新宅村路段对冯磊驾驶的闽C76725号重型自卸货车进行检查。该车运载沙子,从惠安县辋川镇小山工地将至闽建商砼搅拌站。经查,闽C76725号重型自卸货车有纳入工程运输车辆安全管控平台,执法人员现场通过工程运输车辆安全管控平台APP查询,闽C76725号重型自卸货车最后一次定位时间是在2026-01-0810:55:05,地点在X310线育阳校服工厂附近。经查,闽C76725号重型自卸货车定位装置出现故障无法保持在线,泉州市三顺渣土运输有限公司仍在使用该部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立案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处罚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
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
600.00元
惠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6-02-06
5
闽泉狮交执﹝2026﹞罚字第10号
2025年12月15日5时50分,吴俊杰驾驶泉州市三顺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闽C78600号重型自卸货车﹝4轴﹞单趟次运载鹅卵石从南安市康美镇往石狮市科盾医院附近,途经石狮水头﹝市区方向﹞Y060线K0+140处,经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检测并复核,确认该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53.4吨、总质量限值31吨、超限22.4吨、超限率72.26%,已采取现场电子情报板提示方式,将卸载要求及卸载地点告知驾驶员吴俊杰。泉州市三顺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货物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车货总质量超限﹞。2026年1月26日下午,泉州市三顺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的受托人吴俊杰来石狮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处理。
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
11000.00元
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
2026-01-26
6
闽泉惠交执﹝2026﹞罚字第26号
案件来源:执法检查。2026年1月12日15时45分,我单位执法人员沈世振、许江阳在黄虎路虎窟村路段对许小明驾驶的闽C83637号重型自卸货车进行检查。经查,许小明驾驶闽C83637号重型自卸货车从泉州市洛江区新庵岭到泉州市惠安县黄塘镇虎窟村附近。该车在运输过程中,货车挡板底部密封性不严,导致车厢内装载物渣土掉落、遗洒,污染公路路面,经执法人员使用卷尺对污染公路路面进行勘验,污染面长1.4M,宽0.5M,面积共1.4M*0.5M=0.7㎡。立案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处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九条,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惠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6-01-23
7
闽泉四交执﹝2025﹞罚字第562号
2025年10月24日10时46分,我单位执法人员洪安乐、李锦涛在洛江区万虹路区消防救援大队路段检查时,发现廖秋生驾驶闽C88853号重型自卸货车运载沙子从绿谷工业区石子厂要到城东金屿大桥工地途经该路段。经查,闽C88853号重型自卸货车为泉州市三顺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所有,廖秋生为泉州市三顺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的驾驶员。该趟运输由泉州市三顺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承运。廖秋生驾驶闽C88853号重型自卸货车所运载的沙子明显高出了车厢的栏板高度,且车辆的篷布未遮盖整个车厢,也未采取其他防护措施防止沙子脱落。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
2000.00元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23
8
闽泉四交执﹝2025﹞罚字第604号
2025年11月25日10时15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对泉州市三顺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通过现场询问和检查并调取公司安全生产相关资料台账,发现该公司于2013年5月27日成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号闽交运管许可泉字350502901969号,公司名下有132辆货运车辆,现有从业人员139人,其中驾驶员132人,管理人员7人;公司现场无法4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郭淑萍、张莉莉、陈秀绿、杨铃铃﹞和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王德良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其中王德良为2025年6月招录的新员工,公司7月28日下达的任职通知书显示该人为公司安办主任和车队长,公司没有按照规定对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及建档,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定的要求。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10000.00元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20
9
闽泉惠交执﹝2025﹞罚字第349号
案件来源:执法检查。2025年11月10日09时5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廖煌伟、庄拥军在惠东快速通道坑南村路段对周清良驾驶的闽C05638重型自卸货车进行检查。该车运载渣土从惠安县城南工业区匹克工地往惠安县螺阳镇坑南村工地。该车在运输过程中装载过多,载货部位未做任何防护措施,无法防止货物脱落、扬撒且现场无法整改。立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2000.00元
惠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6-01-12
10
泉台综执﹝城管﹞﹝2026﹞罚字第2号
2026年1月5日,你单位驾驶员肖德伍,驾驶闽C78629重型自卸货车从泉州市丰泽区国际中心项目运输渣土途经丰海路、通港路、后渚大桥、海湾大道,运往泉州市惠安县后坑村一空地,我局执法人员在泉州台商投资区海湾大道下埭村路段巡查时,发现该车辆车厢未采取密闭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行为,暂未造成遗撒。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伍佰元整﹝¥11500.00﹞
11500.00元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2026-01-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