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泳波体育管理有限公司茶山分公司茶山高教游泳馆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德勇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04MA7M6X6D77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茶山街道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游泳馆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22
(2025)浙0304民初11207号
侵权责任纠纷
林**
温州泳波体育管理有限公司茶山分公司茶山高教游泳馆,朱**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瓯卫公罚﹝2025﹞36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温瓯卫公罚〔2025〕36号 案件名称:温州泳波体育管理有限公司茶山分公司茶山高教游泳馆人工游泳场所经营期间水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案 被处罚人名称:温州泳波体育管理有限公司茶山分公司茶山高教游泳馆 法定代表人名称:朱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7月7日出具的温州泳波体育管理有限公司茶山分公司茶山高教游泳馆空气质量与游泳池水质检验检测报告(GWA-20251119)显示浸脚池游离性余氯:4.4mg/L,不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的要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罚款人民币5000.00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缴款单上的各网点(扫描二维码可获取)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5年9月26日
对温州泳波体育管理有限公司茶山分公司茶山高教游泳馆予以如下处罚:罚款金额:5000元;
5000.00元
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5-09-23
2
温瓯卫公罚﹝2023﹞116号
被处罚人:温州泳波体育管理有限公司茶山分公司茶山高教游泳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4MA7M6X6D77现已查明:1、2023年7月11日,温州泳波体育管理有限公司茶山分公司茶山高教游泳馆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2、温州泳波体育管理有限公司茶山分公司茶山高教游泳馆的两名从业人员已于2023年7月14日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已积极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已构成违法。你单位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800.00元。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缴款单上的各网点(扫描二维码可获取)。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瓯海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瓯海区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温州泳波体育管理有限公司茶山分公司茶山高教游泳馆予以如下处罚:警告;罚款金额:800元;
800.00元
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3-09-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