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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市龙发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郎华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11481MA0QCU4384所属地区:辽宁省
企业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曹庄镇小英堡子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8-13
(2024)辽0103民初1319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兴城市龙发水产养殖有限公司,韩**,郭**,王**,郎*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2
2023-06-12
(2023)辽0103民初839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王**,兴城市龙发水产养殖有限公司,郎*,关**,关**,吴**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3
2021-12-03
(2021)辽0103民初1814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吴*,兴城市龙发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商**,刘*,郎*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4
2021-09-27
(2021)辽0103民初1387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郎*,常**,兴城市龙发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梁**,刘**,梁*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5
2021-09-22
(2021)辽0103民初889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沈阳涌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郎*,朱**,刘**,兴城市龙发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刘*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6
2021-09-17
(2021)辽1481民初1910号
保证合同纠纷
王**
兴城市龙发水产养殖有限公司,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兴城市人民法院
7
2021-09-01
(2021)辽0103民初1222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何**,郎*,兴城市龙发水产养殖有限公司,陈**,翟**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8
2021-08-19
(2021)辽0103民初53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苗**,兴城市龙发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赵**,苗**,郎*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9
2021-08-16
(2021)辽0103民初53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赵**,郎*,兴城市龙发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苗**,苗**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10
2021-08-11
(2021)辽0103民初701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王*,郎*,兴城市龙发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王**,张**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3-26
(2021)辽0103执480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黑龙江国瑞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陈宝贵;王丽华;兴城市龙发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郎华;何连胡;金素媛
执行文书、拍卖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2
2025-03-19
(2024)辽0103民初1319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王济强;郎华;韩雪军;郭丽君;兴城市龙发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3
2024-08-26
(2024)辽0103民初1319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王济强;郎华;韩雪军;郭丽君;兴城市龙发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4
2021-08-05
(2021)辽0103民初11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徐**,徐**,付**,兴城市龙发水产养殖有限公司,郎*,沈阳涌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5
2021-03-14
(2020)辽0103民初1201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王*,秦**,兴城市龙发水产养殖有限公司,郎*
裁判文书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6
2021-03-14
(2020)辽0103民初1201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武**,杜**,兴城市龙发水产养殖有限公司,郎*
裁判文书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7
2021-03-14
(2020)辽0103民初1202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肖*,顾**,兴城市龙发水产养殖有限公司,郎*
裁判文书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8
2021-01-26
(2021)辽0103民初11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徐**,徐**,付**,兴城市龙发水产养殖有限公司,郎*,沈阳涌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9
2020-12-29
(2020)辽0103民初981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马**,张**,张*,赵**,郎*,兴城市龙发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10
2020-10-27
(2020)辽0103民初1202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肖*,顾**,兴城市龙发水产养殖有限公司,郎*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2-18
2021-11-10
(2021)辽1481民初1910号
保证合同纠纷
王**与兴城市龙发水产养殖有限公司、郎*等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11-04
2022-10-26
(2022)辽0103执5206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与梁*、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2-10-29
2022-10-26
(2022)辽0103执6712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与王*、秦**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2-10-29
2022-10-26
(2022)辽0103执6722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与武**、杜**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2-10-29
2022-10-26
(2022)辽0103执7335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与陈**、何**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2-10-29
2022-10-26
(2022)辽0103执7353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与苗**、赵**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2-10-29
2022-10-26
(2022)辽0103执7303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与山*、冯**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2-10-12
2022-10-08
(2022)辽0103执5425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与刘*、商**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2-06-25
2022-06-23
(2022)辽0103执126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石*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22-03-16
2022-01-21
(2021)辽0103执636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杨**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兴市监处罚[2024]129号
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期间,我局执法人员对“兴城世鸣食品有限公司”等36户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在上述36户企业登记的住所无企业牌匾、无办公场所、无设施和办公人员,也未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通过拨打企业登记时的电话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无法查找到上述当事人的下落。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涉嫌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2024年5月10日调查终结。自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我局执法人员多次到上述当事人登记的住所进行了实地核查,没有发现标有上述企业名称的牌匾,没有企业工作人员,未发现上述当事人有生产经营行为,无法查找到上述当事人的下落。上述当事人构成了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该规定,构成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应当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自由裁量理由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公司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无“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处罚裁量基准。 处罚意见及依据: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该规定,构成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建议对上述当事人作出处罚如下: 吊销营业执照。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该规定,构成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建议对上述当事人作出处罚如下: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兴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